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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感人故事,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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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爱情感人故事范文 第一篇你知道爱情的重量吗?往下看你会感动!男孩和女孩同在一个班级,男孩沉默寡言,女孩活泼可爱,男孩喜欢女孩,女孩不知道,女孩喜欢男孩,可男孩也不知道,他们彼此沉默,女孩学习很好,坐在男孩的同排,他们都是老师特别关照的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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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爱情的重量吗?往下看你会感动!男孩和女孩同在一个班级,男孩沉默寡言,女孩活泼可爱,男孩喜欢女孩,女孩不知道,女孩喜欢男孩,可男孩也不知道,他们彼此沉默,女孩学习很好,坐在男孩的同排,他们都是老师特别关照的对象,女孩生病了,男孩心如绞痛,可他不知道该怎么办,女孩一次成绩不理想,男孩只能在心里默默为她祈祷,女孩伤心了,男孩会感觉生不如死,可他却不懂得安慰女孩,他只能在上课的时候看着美丽的女孩,而女孩又何尝不是这样?他们都不善于表达自己的情感,就这样一晃过了三年,高三了,而男孩却从没和女孩说过一句话。
直到有一天,考试时,男孩突然发现自己的铅笔没有了,他不得不向别人借,于是他想起了女孩,他努力使自己的心情平静下来红着脸向女孩借铅笔,女孩很爽快的借给了他,男孩很高兴,试考完了,当然男孩考的不好,因为他一直想着女孩,女孩考的同样也不好,因为她也一直想着男孩,但他们除了谢谢和不用客气外,没有多说一句话。男孩把铅笔还给了女孩,女孩很随意的放在了铅笔盒里,男孩有些伤心了,但他并没有说什么。又一次考试到了,女孩拿出铅笔正准备答题,她呆住了,那是怎样的一只铅笔啊,被销的那么平滑,那么细致,那么让人砰然心动,女孩的眼睛有些湿润了,她明白了为什么她将铅笔随意放到铅笔盒里时男孩会显得有些难过,终于她扒在课桌上留泪了。
转眼间高考快到了,然而他们都还不知道彼此的心。难道爱情就是要彼此折磨吗?男孩整天沉默,他的心碎了,女孩又何常不是!男孩放不下女孩,他太爱她,为了能和女孩多说些话,又不要让女孩明白他的心,天真的男孩总在考试前向女孩借铅笔,渐渐的女孩发现了,但他们任然心照不喧,女孩深爱着男孩,但她太傻,所以只是在每次借铅笔前都要在地上把笔头磨圆,好让男孩有理由为她销铅笔。他们太相爱,却又要彼此掩饰,彼此难过,彼此伤心彼此折磨,也许这才是真爱吧!于是,“铅笔”便成了两人的秘密。
终于男孩碎了的心开始愈合,他决定向女孩说出心中的爱。男孩利用体育课同学们都不在时在女孩书里夹了张字条,上课女孩翻书时发现了字条,上面写着一行字:我对你的爱净重21克。女孩哭了,哭的很伤心,她向男孩吼到:你知不知道我有多爱你,我对你我可以放弃我的生命,而你,对我的爱却只有21克。女孩哭这跑了出去,男孩并没有追出去,因为男孩太爱女孩,他不想让女孩受到一点点的伤害,他明白自己还不能给女孩幸福,必境他什么还不是。天真的女孩哭了整个晚上,第二天她找到她的哥哥一起出去走走,她太伤心了,她需要男孩大声说出我对你的爱比泰山还重,比恒山还久,可##,女孩的心彻底的碎了。
这时她看见男孩向这边走了过来,天真的女孩顾意拉着哥哥的手作出一副爱媚的样子,男孩似乎想说些什么,但他止住了,他们就这样擦肩而过,就在走出10米远的地方男孩突然回头向女孩大声说:祝你幸福,然后瞬间消失在女孩面前,女孩还没反应过来男孩早已不见了,女孩挣脱哥哥的手,撕心裂肺的哭了起来,哭的那样让人心寒,她太爱男孩,他只是想男孩能问一下她身边的人是谁,能在意她,她想:如果男孩能问她身边的人是她的什么,女孩就会说出他是我哥哥,然后告诉男孩我爱你,很爱,很爱!可男孩不懂,他们都太天真,太傻,太傻,女孩没找到男孩,她听见男孩说:祝你幸福,的时候声音是颤斗的,她终于明白男孩是爱她的,天真的她只是想气一下男孩,能让自己得到男孩的一点点安慰,可是他们都太傻,他们都不明白彼此的心,女孩听不进哥哥的安慰,任凭眼泪释无忌但的流下,仿佛永无止境,她太爱男孩。第二天她依然没见到男孩,又过了一天同样没见到男孩,听同学说他转校了,女孩又哭了整个晚上,她太爱男孩,而那句“我爱你,很爱,很爱”却永远留在心里,女孩从此不在活泼,她开始变的内向,没人知道为什么,(当然除了你我)女孩更加努力学习,她太爱男孩。终于高考了,女孩考的很好,可她并不快乐,因为她太爱男孩。
很快女孩上了她理想的大学,在大学里女孩碎了的心也渐渐开始愈合,女孩有了新的男友,男友很爱女孩,女孩也感到了些许的幸福。女孩总是在夜晚哭泣,她太思念男孩,她放不下男孩,在强大思念的折磨下,女孩开始变得瞧脆,让人心疼,女孩的男友更加爱护女孩了,但有一点他不知道,永远也不可能知道,女孩依然每天晚上独自一人承受着痛苦,她太爱男孩,她放不下男孩,永远也放不下。
一天女孩的男友给女孩两张电影票,请女孩看电影,可自己有重要的事不能陪女孩了,让女孩自己找个朋友一起善良的女孩当然能理解。但女孩没有找她的朋友而是一个人去的。女孩找了一个角落坐了下来,她看见旁边一对恋人那么恩爱的依偎在一起,心又痛了起来,她太思念男孩,她多么想在见到男孩啊,她向老天企求,可老天看不到,她想如果能再见到男孩她一定要不顾一切的向男孩说:我爱你,很爱,很爱。
男孩又何尝不是这样?但一切都晚了。
她有一个九曲连环的爱情故事,与一位远在新疆喀拉昆仑山边防哨所的军人的爱情故事。
军人一直爱着她,她也一直爱着军人,但谁也没有捅破那一层薄如蝉翼的爱情窗纸。军人想,他吃苦,他不能让他所爱的女孩也吃苦。她没有向他表白之前,曾多次与她母亲说起了他,可是母亲听后脸上如下了霜的天空。一个出身书香门第科班毕业生爱上一个农民出身只有高中文凭的穷当兵的?是脑子进了水吧?
依然鱼雁不绝,彼此都没有提及到爱和婚姻,但两人却心心相印心照不宣地爱着对方。终于,女孩决定给军人回个信,告诉他,她要与他结婚。如果不是那天作出的决定,如果不是那天写的信,如果不心急如焚地要把信寄出去……或许,一个平凡而美丽的爱情故事即将开花结果。
可是就在那个夜幕降临的夜晚,写完信后的女孩迫不及待地骑着一辆脚踏车,幸福地朝邮局方向去了。离邮局还有几米远的地方,一位喝得酩酊大醉的司机似乎要把女孩子当作靶子瞄准,刹那间,货车像一头面目狰狞的怪兽,无情地把女孩连人带车抛出公路,女孩在空中划出一个美丽的弧线。
当人们赶到她的身边时,她已血肉模糊,气若游丝。人们发现她的左手还紧紧地攥着一封信。细心的人还发现,她的眼里闪着一种虚弱而近乎谲秘的光,那道光似乎可以穿透任何障碍,当它抵达几米远的邮箱后便戛然而止。就在人们手忙脚乱地把她抬上救护车的时候,她的右手无意中触到了车门边沿,继而,她的手化成了一把有力的铁耙子反扣着勾在车沿上。人们努力地掰开也无济于事。终于有人明白了:“你是不是现在要寄这封信?”女孩的嘴像一道生了锈的闸门艰难地打开了一个小缝,接着,人们看到她虚弱的眼光像一盏刚挑拔了灯芯的灯一样倏地提高八级的亮度,直到她看到别人把信投进信箱的那一刹那,她眼里的那盏灯像是已燃尽了灯油似地慢慢暗淡下去,那双长长的眼睫毛像两只受伤的毛毛虫无力坠落,此时人们触目惊心地看到,那只死拽着车门边沿的右手,像一枝被狂风吹断了的树枝,摇摇晃晃地垂挂在还僵直地指向邮箱方向的右臂下。
有人含泪地别过脸去。后来医生解释说,其实,她的右手在她被大货车抛出后落地时就断了,可是人们却怎么也想不通它怎么还能有如此力量拽着车门边沿。
那封信送到军人手里时,沾在信封上的几滴血迹也早已变成了褐色的圈圈,像几个深邃得令人感到绝望的无底洞。
得知女孩寄信时的情景,军人没有哭,只是10年过去了,军人再也没有找过女朋友,他似乎在默默地等着一位远航的爱人归来。
那位军人就是我的这位初中同学。
人们往往会因为一种情愿而去祭奠他们的至亲或至爱,那是对亡魂的追念和告慰,而我却也只能用这种方式来对待爱情,这也是一种方式——告别的方式。很无奈。——题记
曾以为自己很坚强,很潇洒,不管有什么伤痛都可以甩在身后,从此不去在乎。然而,当五年的恋情终于在那年夏天很无奈地化为一江泪水东流时,我才意识到自己其实很脆弱,意识到自己原来并非顶天立地,才知道从天而降的感觉原来如此难受。
你走了,被人逼着,拉着,拽着,流着泪从我的世界里消失了,而同样泪流满面的我却只眼睁睁地看你远去,我知道从此你不会再属于我。
天空洒满了蓝色的忧伤,而我泪水飘零。
我没有想到我的初恋,让我付出全部感情的初恋结果却如此狼狈,没有想到一心想超脱的自己最终败在了世俗的脚下,做了世俗的奴隶,也许我很懦弱。
疼痛,揪心的疼痛让我忘了所有的一切,每天蜷缩在阴暗的角落里独自哭泣,泪水覆盖了所有滴血的伤口,然后闭上眼痛苦地听着自己的心一点点破碎的声音和被窒息的艰难的呼吸,伤痛中我试着满世界的找你,海角天边,我不知道他们把你藏在了哪一个角落,我只知道你不会再出现在我在世界里。因为你必须投入到另一片温柔,于是我莫明其妙的固执地想笑,想笑着为你祝福,但是我却又无法控制自己地哭了,哭的一塌胡涂。
也许我很傻,傻的有点幼稚,有点可笑,直到你挽着你的新娘的手步入婚姻的殿堂,而我却还在疼痛中执拗地傻傻的期待着奇迹。
其实,自己又怎会不明白十万万分之一的奇迹发生的概率到底有多大,只是连自己也不知道还在等待什么?而一直放不下的又是什么?
你走了,结局似乎很圆满,然而只有我知道你笑的背后掩藏着的却是更深的痛,但你必须在人前强作欢颜,必须装做不在乎,因为你必须尽一份责任。
岁月在四季轮回中老去,时间为我疗治着创伤,两年了,我不敢回首,不敢回首与你在一起的日子,怕只怕触及曾经的痛,我靠欺骗自己而行尸走肉般地活着,曾经我关闭了所有的心门,贴上你的标签,拒绝任何一个春天,我痛苦的挣扎,苦苦的思念,明知道不可为却又无法停止。
人说有些事是命中早已注定的,谁也无力改变,也许我们本来就不是同一世界的人,只是在某一时刻相遇,却又不幸地相爱,而爱情又让我们刻骨铭心,也让我们彼此伤痕累累,痛彻心扉。
爱的痛了,痛的哭了,哭了累了,累的想睡,睁着眼睡在一个没有你地世界里,把你和那份深情掩没在历史的风尘中,从此不再记起。然后,只想平静地为你祝福,祝曾经的所爱永远幸福、快乐。
如意如愿心两牵
春日的雨,总不肯一口气降下来。
颜宏远是讨厌江南的吧,树太妖,水太媚,磨人心志。
可他又是喜欢江南的吧,七年前的匆匆一瞥,到今日的携手相依,正是如此的江南蕴出的如此的女子啊!
“老爷!老爷!”颜福慌乱跑来已然没有注意衣襟的下摆早已被泥水所污,“夫人,夫人要生了!”
“哐!”茶杯落地,音还未绝,人已不见了。
寂离人灭泪始干
“宁则,我明知你终会选择保住孩子的。”三年前大婚,一女子一袭道袍,静默而来——颜宏远,你这一生注定孤独终老。
是该离开的时候了,带着父亲的扳指,母亲的簪花,妻子的玉环,人死是要入土为安的,他甚至连念想都不想留。人死后无非是寸寸黄土寸寸灰,什么灵魂,什么寂灭,呵!真是可笑!就是那最为看轻的皮囊,决定了你的去留。
颜言出生后,就被那女子带走了——颜宏远,这是你的命数。
而这次,颜宏远笑了“既是我的命数,你又何苦插手?”
——因为这,也是我的命数。
醉卧青城思倾城
颜宏远一出生,掌心便是没有指纹的,如此,便也没了牵绊,只是生知所起,命却不知所终。
那就离了这多雨的江南吧。
暮云镇,青城山
谁都不明白颜将军为何常常留恋于青城山,只是一壶酒,一个人,就可以喝到天亮,酒干了,人也醉了。有时候酒醉,也不过是想醉了,而醉了,是不是就可以见到她。
颜宏远,你为何不去查个明白,一招虎符在手,战袍加身,从江南赶到这漠北,竟只用了三天。
怎叹?
——颜言可还好?
——嗯。
——当年颜家那场火,是谁救了你?
——龙轩。
——所以这张脸,也是他帮你换的?大将军龙轩,或者说,鬼刀轩龙。
——是。
——当年他去颜家,是叫父亲代替他的位置了?
——这是颜家欠下的,终究有人要还
——所以你们就舍了宁则,为了那可笑的社稷!
——龙将军知你不愿
——哈哈!好一个知我不愿,我再不愿,又能怎样!从我大婚那天起,这个计是不是也就开始了。可笑,颜宏远,你真可笑,哈哈
——哥
——你走吧,照顾好颜言。
苔痕碧阶青冢现
多雨的江南,湿了谁的发,勾了谁的眼,绿了谁家檐。
自暮云一役,颜将军成了多少人心中的英雄,挽狂澜于既倒,救生灵于涂炭,以一己之躯,阻千军万马于城前。
可这世间,竟再也找不到一个颜家之人。可悲,如果这是结束,该是多么可悲。
保家卫国,保的是谁的家,卫的又是谁的国。
可这,也终究是结束。
只留的青城山上的一孤冢,遥望着那爱恨交织的江南。
无果之恋
我和蔡超相识,是在三年前的夏天。
蔡超当时是郑州某大学的学生,和我同龄。那天晚上,我心情很郁悒,一个人来到酒吧,坐在角落里黯然神伤地喝酒;而他碰巧放暑假回家,与同学在那儿蹦迪。我隐约意识到他不时向我这边看,对男人的种种眼神,我早已习惯了,但蔡超的眼神却让我有点儿不安。我也偷偷打量了他几眼,身高米以上,瘦削,长了副娃娃脸。我看到他和身边的朋友低语几句后,向我走了过来。我后来才知道,他们是在打赌蔡超能不能把我追到手。
他笑眯眯地看着我:“这位同学,我能给你买瓶啤酒吗?”看着他那副绅士又不失学生气的模样,我不禁掩嘴而笑。在我默许下,他坐了下来。那天,我们一直聊到很晚,临别,互留了联系方式。
从那以后,蔡超就频繁地给我发短信、打电话。
渐渐地,我发现自己喜欢上了他,但这份感情只能压在心底,因为我知道,爱情对于我来说,只能是场梦。
有一次,我俩又见面,并喝了点儿酒,蔡超突然抓着我的双肩,急不可耐地说:“我们开房吧?”我心里很失落,把脸一沉:“我们只不过是朋友,你别让我太失望了。”我感觉到他十分懊恼。其实我真的很想答应他,我什么都不要,就想要他一句:“我爱你!”哪怕只是哄我开心的谎言也行,可是,他只想到肉体上的欲望,这深深刺痛了我的神经。
拒绝蔡超后,我一直在忐忑不安中度过,怕他因此和我断绝了来往。不料有一天晚上,他突然打电话,激动地说:“佳佳,我爱你,一开始我是因为打赌去追你,但现在我发现自己真的爱上你了,我确信我找到了这辈子我最爱的女人了……”我泪如雨下!但同时痛苦也达到了极致,我那么喜欢他,却不敢去爱,因为我知道这个年轻的男人接受不了我的身份。我心一横,哭着说出了真相:“你别说了,不可能的,我是‘小姐’!”
短暂的沉默。显然他被吓坏了。但他再开口时,因情绪激动而变得结结巴巴:“我不在乎,真的,我不在乎你的过去……我要的是你的心,他们仅仅是占有了你的身体……”
我见过各种各样的男人,可这个小男人却让我觉得,幸福在我的世界里竟然可以这样铺天盖地。我暗暗发下誓言:这辈子一定要好好爱他,决不再爱别的男人!
我第一次免费向一个男人敞开了自己的身体。
我们开始了浪漫的恋爱之旅,城市的每个角落都留下了我们甜蜜的身影。蔡超是学生,每次他要付账时,我都会抢着掏钱。我说:“你现在的任务是当好你的大学生,将来多挣点儿钱养我和孩子,行吗?”看着我执拗的眼神,他也不再说什么,只是轻轻地拧了一下我的鼻子。
暑假快结束的时候,他突然变得愁眉苦脸。原来,他想买一台笔记本电脑,但他的父母不同意。我想了想说:“我能不能帮你劝劝你的父母?”他面露难色。我于是把脸一扭,假装生气地说:“哦,我知道了,我有什么资格上你们家呀。”他急了:“不是那个意思……”
蔡超第一次带我回家,我特别兴奋,特意精心挑选了几样礼物。蔡超家不太富裕,我礼貌地向他父母问好,然后将屋子里里外外收拾了一遍,我偷偷观察二老,发现他们十分开心。看来,我这个准儿媳做得还算称职。但那天我并没有提买电脑的事儿,我只是找借口来看一下蔡超的爸妈对我什么态度。那天回来后,我一眼不眨地取了8000块钱,给他买了笔记本电脑。
小林喜欢偷偷看同桌的敏,每天上课他都用课本遮住脸,挡住老师的视线,专心的看着她,看着她的一瞥一笑,看着她专心学习的样子。
小林觉得敏很笨,怎么就没发现自己一直对她的偷窥。敏其实不是没注意,同桌之间的距离早就让她敏感的心灵多了一份悸动。不过敏不敢转头去看他,只能装作专心听课,心无旁骛。
小林下课时喜欢哼哼歌,每天都哼唱哪首《同桌的你》。这歌声中的音符就像一个个小魔鬼钻进敏的心里,让她浑身不自在。每次她听到一半她都会逃出班级,找个无人的角落扶着自己狂跳的心......
如今,小林和敏都长大了,有了自己的家庭和事业。一次同学聚会,他们重逢了,四目相对,似乎有些东西在眼睛里燃烧着。
酒过三巡,敏微显醉态,起身躲进天台,遥望着天边的繁星,那一闪闪的亮光多像小林的双眼。这一次敏没有逃避,勇敢的迎向那些星辰,仿佛和小林的目光相视。
xxx敏,过的好吗?xxx
敏惊恐的回头,小林双手插兜拘束的站在她面前。xxx我......我......我挺好的,嗯......你过的怎么样?xxx敏的口吃暴露了她的.紧张。
小林笑着说:xxx嗯!还好。xxx
敏沉默了。
xxx还记得咱们上学的时候,每天晚上放学天都黑透了,我怕你有危险,偷偷的跟在你后面,你似乎都没有发现过。xxx小林说。
敏一愣,不加思索地说道,xxx开始我还以为是有坏人跟着我,后来我才发现是你,所以我才安心的走在你前面。xxx
又是一阵尴尬。
小林鼓着勇气说:xxx那时候我每天都偷偷的看你,看你的脸在阳光下,光彩夺目,可你从来都没有回头看我一眼。xxx
敏低着头,轻轻地说:xxx我知道,可是我没敢回头,我怕一回头,我的眼再也放不开,可我也知道,那时不是我们可以相恋的年纪......xxx
他们沉默,许久后小林伤感的说道:xxx我们最终错过了彼此,有时间我真后悔,如果毕业后我能勇敢的向你表白,我们的结局是否就会重写?xxx
敏笑了,笑的有些坦然,她说xxx我们并没有错过,在那个懵懂的年纪我们给彼此留下了一段青涩的记忆,这种记忆可以在寂寞的一生中成为最美丽的回忆,多美好呀!xxx
敏的话让小林久久的仰视着夜空,他在这个夜空里发现两颗闪亮的星星,彼此遥遥相对,却相隔万里。
有同学发现了他们俩个消失,笑闹着跑过来拉他们回去,他们又重新回到酒桌,继续喝酒颜笑,直到酒精麻醉了意识。
因为醉了所以没有握手告别,因为醉了所以没有留下联系方式,因为醉了这一天成为了他们的心底永久的怀念。
那巨大的山蜘蛛、凶猛的母老虎、残暴的公花豹,都被笑猫与虎皮猫的故事一一感动。还有巨大的湖怪,也被感动。在一只猫头鹰的帮助下,采到了兔耳朵草。
今天,我观看了《20xx年感动中国十大人物》的视频,孟佩杰的故事让我深受感动
六年级漫画作文题目:蚯蚓的日记大全。关于蚯蚓的漫画作文怎么写?这篇六年级漫画作文700字的蚯蚓的日记大全的漫画作文素材描述了蚯蚓可爱的一面。
有一个故事,讲的是一只蜜蜂认为自己干的活很多,吃的蜂蜜太少,跟群蜂闹了别扭走了,后来就离开集体饿死了。
中华文明是我们共同的骄傲、共同的财富,是抹不去的痕迹。每一个中华儿女都是中华的受益者、承载者、传播者,有责任,有义务弘扬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美德,使照耀中华数千年的文明之光在当代中国熠熠生辉,发扬光大。我们作为青少年一代要养成良好习惯,提高思想道德修养,从而提高我们的文明素质,而我们作为青少年应从平常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传承文明,履行美德,使我们成为一名优秀的少先队员。而这本《文明美德伴我成长》读后让我受益匪浅。它告诉我们怎样成为一名懂文明、讲文明的好孩子,它用一些名人事迹,浅显易懂的故事和丰富多彩的活动来让我们成为一名文明的使者。
他很喜欢她,也很体贴心痛她。他知道她喜欢打理瀑布一般的长发,修饰纤长细嫩的手指。他知道她喜xxx里的德克士,摆在超市玻璃橱柜里的火龙果。可是,当他们的孩子呱呱落地后,他渐渐地淡忘了这些,他觉得这些都不再那么重要了。起初,他和她为了改善生活,挤进了农民工的队伍,进了城。她嫁给他,毫无怨言,毕竟她爱他的勤劳,老实,会疼人。
新世纪的城市,繁花似锦,热闹非凡,但这里不属于他们。年味刚褪的城市还吹着春寒料峭的风,寒潮频频,闻不到春暖花开的气息。他在一栋在建的楼房里搭了张床,添了个蜂窝煤炉算是安下了临时的家。他就在这栋楼里务工;她却做了一辆做烧烤的手推车,在超市门口租下一块地,也算是找到了稳定的工作。
每天,她从简陋的屋里推着车,站在瑟瑟的寒风里,和清晨的雾霭起得一样早,等超市打烊后才拖着疲惫不堪的身子回家。每天她都感觉骨头要散架了,但在爱情的信仰下,她憧憬满怀地熬过了一天又一天。
大多数的日子,他比她下班要早一些,于是他大多数的日子都会去超市门口接她,顺便可以给忙碌的她搭把手,带些力气。手推车浓缩了他们那时候的爱情。两个幸福的人儿推着车走在回家的路上,街灯闪耀,冷清的马路上留下一对你侬我侬的模糊影子,成了一道无人欣赏的美丽风景
有一次,工头为了赶工,他下班比她还迟。她早已上床安歇,鼻息里有轻轻的鼾声,睡得很香。
她翻了个身,疲惫极了,连一双手露在被窝外了也不曾感觉
他轻轻地捧起她的双手,凉凉的,手掌生起了老茧,手指好几个地方长了冻疮,鼓鼓的,通红的,碰一碰都感觉到连心的痛。他盯着那双手,泪水顺着脸颊流了下来。
那一晚,他辗转无法入睡。为了留下一些积蓄,他和她除了日常必须品外,从来不乱花一分钱。城里的寒风潜入了他们的身子,他们都无法察觉。每天像打仗一样的生活,满满当当,他都从未陪她逛过一次商场,更不要说为她买一瓶冻疮膏。
他的心猛然一惊,她的手每年冬季都会生很多冻疮,他是知道的。他把她的手捧到胸口,想要捂热些,却害怕捂热的时候她的手会痒痒的,会从酣梦中醒来。他把她的手,捂热了,又呵一口热气给她去痒。直到天亮了,他还是不能原谅自己的粗心。他心如刀割,深深地埋怨着自己。
第二天下班,他故意跑到了附近一家商场,一盒速效冻疮膏吸引了他,36元一盒的价格着实把他吓了一跳,这就是他一天多的工资啊,他还是毫不犹豫地买了下来。
当他把速效的冻疮膏放在她的手心,她诧异了好久,突然泪流满面。她觉得那合冻疮膏里满满的都是爱情。因为再过几天就是他们的结婚一周年纪念日了,她觉得这是最好的纪念礼物。
他知道自己需要更好地爱她。他卖命地工作加之勤奋好学,得到了工头的赏识,提拔他当队长。后来他也当上了工头,腰包慢慢鼓了起来,在城里买下了一套大房子。他不准她再去卖烧烤,要她安心做家庭主妇。
再后来呢,她为他生下了一个胖小子。冬暖夏凉的空调屋里,她的手再也没有生过冻疮
可是,每次结婚纪念日,即使纪念礼物越来越高档,越来越有创意,她却越来越怀念那瓶“昂贵”的冻疮膏,越来越希望流下那时候的幸福的泪水。
女孩走的时候,送给男孩一个魔方。
那时候,男孩很喜欢看女孩玩魔方,小小的魔方在女孩修长纤细的手指间灵活地上下翻转,不一会儿,六个面就被完完整整地拼出来,这个过程常常让男孩惊叹不已。
女孩走后的日子里,男孩一有空儿就拼转女孩送给他的那个魔方,可不管他怎么努力,他都拼不出完整的一面来。他发现这个小小的六面体,竟是那么的变化多端,奥妙无穷。
人都是优劣的混合体,在有些方面你非常的出色,可在有些方面你却笨拙的很。男孩其实很优秀,可他自己都不明白怎么就拼不出一个完整的魔方来呢?有好多次,男孩想打电话问女孩,可每次一拿起电话他就失去了勇气。女孩没走时。男孩就发现自己有很多话想告诉她,但他每次说的都不是自己的心里话,经常是看到女孩,就手足无措,言不由衷。记得有一次夕阳西下,男孩站在女孩面前双手抱着低垂的头欲说还休,女孩站在那里,夕阳摔碎在天边,有许多云霞飞溅成为她的背景,女孩用让人发狂的眼睛告诉男孩说她什么也不懂。等到男孩鼓起勇气要向女孩说出那句藏在心里的话时,女孩却走了,只给他留下了一个魔方。
男孩把那个魔方视如生命,他觉得只要握着魔方就像握住了女孩那温软的小手,他隐隐发痛的心里就有一股暖暖的细流淌过。虽然在后来的很长时间里,他都拼不出一个完整的面,但他从不放弃,男孩坚信总有一天,自己也能把魔方拼出完整的六面来。慢慢的,他发现这个小小的正方体,有着其它运动所无法比拟的优势,体积小,不受年龄和场地的限制,只要有空就可以拿出来转几下。不仅能锻炼空间思维能力,还是不可多得的大脑活动。于是,他对魔方爱得愈发痴迷了。
终于有一天,男孩拼出了六面体,他欣喜若狂,第一件事就想告诉女孩。带着这份喜悦,男孩坐了一天一夜的车去找女孩,他要给女孩一个惊喜。
当男孩风尘仆仆地出现在女孩面前时,女孩正在电脑前飞快地打着字,那修长的手指仍是那么灵活,那么轻盈。
男孩说,我会拼魔方了。
女孩抬起头,有些不解地问,什么魔方?
就是你给我的魔方啊。男孩小心翼翼地把魔方拿出来,魔方早已被磨得颜色斑驳,但却油光发亮。当着女孩的面,男孩飞快地拼转着魔方,不一会,魔方就在男孩的手中拼出了完整的六面,男孩笑了笑把它递给女孩。
女孩接过那魔方看了看,轻蔑地说,现在还玩这个?你真像个孩子。说完,轻轻一扬手,魔方划着美丽的弧线翻着跟斗从窗口飞了出去。
男孩看着女孩半天也说不出话来。仿佛一盆冷水兜头淋下,他只觉得自己那颗心也随着魔方飞去,飞出了胸膛。
面对我的告白,你潇潇洒洒的走开,我们相遇的不晚,可即使你心里没有伊人,却依然容不下这么一格微小的我。
面对我的告白,你不知所措,你说我是群发的信息,你说我没有诚意,喜欢你,于我是珍藏了好久的三个字,面对你却是那样的无力。
面对我的告白,你微笑面对,又轻飘飘的放下,你只说:早点休息。那一刻,我方明白,我只是,为你的七夕锦上添了花。
面对我的告白,可有想过,要多大的勇气才能说出那句喜欢你,要多坚强才能若无其事的说没关系。
面对我的告白,你是那样的淡然,你的沉默,我的执着,我的流年终究得不到你的眷顾与疼惜。
喜欢你,却说不出为何,或许我很傻,可是你相信一见钟情么?这个季节桃花已谢,荷花正绚烂,阳光很灿烂,本该是笑语欢颜的日子,可为何总有一股阴霾。
喜欢你,多少个晚上,辗转难眠,心心念念的人都是你。爱情是伤,让我痛彻心扉,我的若无其事,不知你能看出几分勉强。
喜欢你,轻轻的,蓦然回首在灯火阑珊处的依恋,爱情经过,敲打着最初的记忆。我喜欢你,我不懂,为什么你可以淡定如斯。你的反应是那样的微小,终于也将我浇得心灰意冷。罢了,或许总有那么一天,你会发现,我不是谁都可以替代。你自然会明白,谁是虚心假意,谁是真心实意,谁为了你不顾一切。
经年流光,岁月洪荒。我喜欢你,却没有想到,第一次真正的喜欢一个人,是这样惨淡的收场。我的经年,我的流光,中就是在岁月里洪荒老去。
早上醒来,带着淡淡甜味的阳光透过你散在空气中飘荡着香味的发隙洒到我的背脊上,我总能感觉我并不是像你所说的是个带着忧郁气质的文艺青年。刷牙的时候透过镜子我总能看到,那吐口气吹起垂在眉头头发的男孩,对着另一个自己做鬼脸时分明还有稚气的一面。所以我一直对你说:你不要被我的眼神蒙蔽,我那白色的长衬衣上满满的都是昨天晾晒的阳光的味道。
读书的时候,你和我一起翘课,在初夏一点一点渐渐升腾起热气的学校天台上,白色衬衣制成的校服成了我俩的情侣服。我给你讲我丛书上读来的小肉麻小心疼小暧昧小男女的爱情,感觉却是那种荡气回肠誓死不渝感天动地的爱情,你就坐在一边托起红扑扑的腮帮,安静得像一首歌颂爱情的小诗。
那个十字路口的肯德基,靠着窗的能够最后看到下山的太阳的两个座位,总是我们俩的专座。没有汉堡和可乐的我们的笑容总是影响着座位周围的其他人。我们各自一个耳机,在作业的空暇,一起转头看落日的余晖,又猛地一起转过头注视对方的眼睛:那么伤感的一首小情歌,你感动得泛起泪花了吗?
我给你买衣服的时候,你总是害羞而不好意思不知所措。你说我的眼光灼热得像八月的阳光,燃烧着你内心的不安和焦虑。我看着这个在眼前羞怯怯脸上晕着红的妹妹而哈哈大笑,你更加不敢直视我的眼光,在走出店铺后,我的身上总是能够吃到你肉粉粉的拳头。
我们在阳光下成长,也再阳光下相恋,我们抬头望望天空,一望无际的远得我们大喊一声都听不见回声的天空中,刺眼的阳光却指引着我们青春的方向。我们的白衬衣无论是在秋日的某些午后还是冬日某个暖阳下总是洋溢着浅浅的漂白味道,一经阳光照射就充斥着年轻和美好。
阳光明媚的日子,我吹着口哨路过青春岔道,却毫无征兆的抑郁了。
后来你说,我敏感得太像个孩子,柔软得像我被风吹起的头发。我的性格天生就像我俩爱穿的白衬衣一样,容不得一点点灰尘。后来在每一个关了灯的深夜,我像个孩子似的偎在你温暖的怀里,听你一遍一遍对我说: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她来寻找光明。
我以为,从今往后我的生命里不会再有阳光。你却说,以前我是你的阳光,是给你快乐的源泉;以后,你就是我的阳光,是给我温暖的港湾。你说,我只不过是生命里多了一抹绿色而已,你会一直喜欢我这个带着忧郁气质的文艺青年的。
我又再次触碰到了那久违的阳光的味道,干净而又带着成长过后的伤感。我明白,从此以后,我将多了一份叫做忧郁的气质。可是,当阳光和你的微笑洒进我的心里,当我穿起白衬衣,即使忧郁,我也是个忧郁的阳光男孩。
他,一个远近闻名的才子,写得一手漂亮的钢笔字和毛笔字,工作能力极强,参加工作没几年工夫,就被领导破格提拔。
她,一名普通的农村姑娘,小学还没毕业,就辍学在家,下地种田,是不在话下。
他,相貌英俊,仪表堂堂,加上十足的文人气质,那真是帅呆了、酷毙了,简直没法比喻了。
她,勤劳能干,善良,虽不是大家闺秀,但却称得上小家碧玉,温柔中透着贤惠。
他,是个大孝子。妈病了,瘫痪在床,他悉心照料,每回发工资,都要给妈买个小礼物,哪怕是一个苹果。因为家里有个瘫痪的妈,二十几岁了,一个媒人没有登过门。他不在乎,媳妇可以不要,妈,自己可舍不下。
她,听人说了他的故事,暗暗喜欢,甚至偷偷跑去看他,一看之下,就再也忘不掉他。她跟妈说了心事,妈不同意,他家太困难,嫁过门就得侍候他那个瘫痪的妈。她铁了心,再也不去相亲,妈拗不过她,求媒人提亲。
见面那天,她特别心诚,表示以后什么都不要,只要夫妻相敬如宾,恩爱白头。
他,说句心里话,没太相中她,个子有些矮,最重要的就是她没多少文化。
可他爹乐得合不拢嘴,人家姑娘不嫌咱家穷,愿意嫁过来,打着灯笼都难找,还有啥挑的?
他,不忍违背爹的意思,就答应下来。
她,把他家当成自己家,常去照顾他那个瘫痪的妈。
他,常有一种感动,第一次见到这么勤劳善良的女孩,他决心好好珍惜她。
婚期定在腊月里,因为家里穷,两个人只能旅行结婚,到哥哥嫂子家住一宿就算结婚了。那天真冷,她连一双棉鞋都没舍得买,穿着一双单鞋站在公路上等车,没有一句抱怨。
他,看着妻子,悲从中来,在心里默默发誓,要给她最好的生活。
婚后,他辛勤工作,事业蒸蒸日上。她呢?勤俭持家,照顾公婆,还有小叔和小姑,为他们洗衣做饭、缝制冬衣,给婆婆倒尿盆、擦洗身子,后来,他们生育了一对子女。
小叔长大了,为他买了房,结了婚,小姑成年了,送她出了嫁。
老人病了,她衣不解带,尽心侍候,婆婆瘫痪三十几年,竟然没有长一次褥疮。
过年了,她总想着先给公公婆婆做新衣,好吃的东西,都给公婆留着,孩子连看都看不着。
家里包了饺子,她总是给小叔送一盘,给小姑送一盘,她自己呢?意思意思,就说吃饱了。
他,感念她为自己做的一切。
出差时,他每日三餐只喝一碗粥,一小碟咸菜,把节省下来的钱,给老人买几个苹果,给妻子买一件衣服,给孩子买回一本小人书。
下班了,帮妻子抱柴、烧火做饭,哄孩子,洗洗碗筷。
他有个习惯,回家的第一件事,总是奔到母亲身边,陪母亲说说话、聊聊天。她,从不抱怨。
四十多年过去了,他和她共同度过了四十多个春秋冬夏,没吵过嘴,没打过架,没红过脸儿。
老人去了,子女长大了,他和她相互陪伴着。
她身体不好,心脏病、高血压、胃病、子宫摘除、胆摘除,受尽病痛的折磨,好几次她不想活了,他哭着,拉着她的手,鼓励她勇敢面对生活。
她胃病犯了的时候,吐个没完,他轻轻拍着她的后背,有时竟像个孩子似的放声大哭。他,是心疼她呀!年轻的时候,没有享过一天福。
看着他,她不放心,自己走了,他怎么办?儿女照顾,不行,一万个不放心,他的衣食住,可是由自己全权负责的呀。为了照顾他,她好好吃药、配合医生治疗。
一种爱的表达方式是甜言蜜语,耳鬓厮磨,想放弃时毫不犹豫,不考虑后果,不念及旧日情分;一种爱的表达方式是缺少卿卿我我,花前月下,那是在生活里积淀的厚重的情感,不浮夸、不虚伪,默默把爱的鲜花泼洒。
有一天晚上,我们聚在一起讨论浪漫。昌说,如果有男孩送花给我,还是玫瑰花,当着众人的面,并单膝跪下那我绝对不会认为是浪漫。我们轰然笑了。
我想起敏的一桩情事,十多年了,仍觉得浪漫。
当时已近7月,一批学生即将离开。
大三女生敏一如平常,去理科楼上晚自习。教室里人不多,9点后,越来越少。一如平常,最后,只剩下敏和男生皮蛋。皮蛋是敏给他起的绰号。原因是,她和该男生曾在同一饭店就餐。她点了碗面,正埋头吃着,一碟皮蛋放在她面前。那男生笑着说:同学,我多点了份,不好退,送你吧。
此后,敏在校园又碰到过几次皮蛋。她想打招呼,却一次没打过。校卡拉OK大赛上,皮蛋代表化学系,唱《惹的祸》,如原音重放。台下掌声雷动,其中,就有敏的。
敏表达的方式很奇特,即不说。不说便罢了,她开始遍索皮蛋的踪迹,而后复制。比如,皮蛋在几食堂吃饭,她便去几食堂;皮蛋下午5点准时在操场出现,她也必在操场附近,有时,只是去那儿的小卖部买瓶水自然,系女生敏出现在理科楼的自习室,也是遍索、复制的结果。
敏跟踪皮蛋近三百天了。每晚这时,教室里只有他们两个人。11点,整栋楼将熄灯,届时,经过又深又黑的走廊,敏甚至能听到皮蛋的呼吸。现在,距皮蛋离校的还有20天。敏听说,皮蛋考研失利,打算来年再战,正因如此,他仍着上自习。对着摊开的课本,敏根本看不进去。她略带悲壮地想:皮蛋啊皮蛋,就让我陪你这最后20天吧。
毫无征兆地,黑暗提前到来。停电了。
敏听见皮蛋收拾东西,她跟着收拾。两人一前一后走出教室,被关在走廊外。敏踩空一阶楼梯,她哎哟一声,歪倒在地上。皮蛋的呼吸从前方移到耳侧,当然他有问,敏也有回答,但敏的意识完全被皮蛋灼热的手掌控制。皮蛋扶起她。三层楼像走了一辈子。皮蛋说:我们以前说过话,你可能不记得了。敏故作矜持地应道:是吗?脸烫,还好,在黑暗里。
皮蛋涯的最后20天和敏成为。只是朋友。
倒数第二天,敏在寝室准备送给皮蛋的──几十个信封。她一笔一画,在信封上写下自己的名字、、班级及邮编,其中几个信封还写着她家里的地址,再一一粘上邮票。她神情专注,笔碰触信封,如用钢针刻蜡版。明明是夏日午后,窗帘拉着,仍在缝隙里烤着所及之处。敏的小录音机里却播着《月亮惹的祸》,那悲伤的男声把我们拉到月光下。
信封是我做过最、最浪漫的事。多年后,敏笑呵呵地对我说。生活,会让从林黛玉变成王熙凤,但总有些时候,就某个话题,恢复本来面目。噢,不对。隔了一会儿,敏又纠正,我的最浪漫的事,是在黑暗里、楼梯上,抓住他的手,特别特别热敏如,眼里都是蜜。
和朋友们讨论完浪漫,想起敏的最浪漫。手、信封、黑暗、蜜有时候,我会想象,敏抓住那只手时的心跳,一定咚、咚有力。
我想起另一个女性,她在历史上留下的名字是开元宫人。开元年间,唐玄宗赐给边疆将士由宫人制作的军衣,一名军人在他的军衣中发现一首情诗,唐玄宗得知后,以诗遍示六宫,一宫人自称万死,明皇悯之,以妻得诗者。
多浪漫。尤其想象着开元宫人一针一线地缝军衣,勇敢并期待地缝,把诗和对爱情的想象一并缝进去。一如千年后,一笔一画,如用钢针刻蜡版写信封的女孩们。开元宫人见到得诗者的瞬间,心跳一定也咚、咚有力吧。
什么最浪漫?
不确定,却坚定地去接近一份模糊的美好。
你渴望、却从未想过能得到那美好,在山穷水尽时、在灯火阑珊处,忽然,不论得失。
一对已结婚十多年的夫妻去城市的另一端看朋友,回来时天色已晚,又逢末班车,丈夫说,咱俩从前后两个门挤上去吧,人太多了。妻子点头同意。从前门挤上车的丈夫站在车厢中间,被一层层的人拥挤着,十分难受。忽然就有一只手悄悄地抓住了他的手,凭感觉他知道那不是妻子的手,因为妻子的手肯定没有如此温热、柔软、细腻而动人心魄……他真希望这车能一直不停地开下去,哪怕到天亮都行。继而又想,这是一个什么样的女人呢?她怎么注意到我的?她叫什么名字呢?怎么样才能和她取得联系?忽然脑中灵光一闪,将自己的名片悄悄取出一张塞在那只可爱的小手里。车终于到站了。丈夫恋恋不舍地下了车。从另一侧车门下来的妻子看起来并没有觉察到什么。两个人横穿马路时,一辆摩托车疯也似地冲过来,妻子稍稍犹豫了一下,还是用身体撞开了丈夫……丈夫抱起浑身是血的妻子跑进医院,天亮的时候,医生出来告诉他,我们已经尽了力,你妻子只想见你最后一面。丈夫走进病房时,妻子的一只手攥成了拳头,后来那只手像电影里的慢镜头一样缓缓张开,丈夫的名片悄无声息地滑落下来…
听这个故事时大约是在十年前,那会儿我还是一个狂热的文学爱好者,一位小有名气的作家似乎很赏识我的文字,在他家的一个“沙龙”里,作家讲了这个故事。当时有一对青年夫妻,听完故事后,那个妻子就愤愤地冲自己丈夫说,瞧你们男人这德性!倒是我这个初生牛犊不怕虎,我大声说:“其实这故事的悲剧并不在于那男人,你想想,结婚十几年的夫妻了,如果妻子没事时总和丈夫拉拉手握握手什么的,还至于他丈夫把自己妻子的手当成别人的手吗?”这时,作家说,小老弟说得对,初听这故事,都会为这男人生气,可后来一想,他妻子也有责任。关于婚姻的话题内容太广泛也太沉重,我们不能简单地肯定谁错谁对。大家就都点头,我注意到那对小夫妻相偎相依,丈夫紧紧握着妻子的手。
指尖划下的流年,沾染着春温秋素的时光。一纸芳华,是年轻时爱的底片在岁月的剥落下,看见的真谛。
关于爱情,在情窦初开的岁月流沙中,总是泛着星星点点浪漫的光泽。凭借幸福燃烧的烈焰,爱情轰轰烈烈一路上愈演愈浓。正值青春年华,于是那些期许,那些等待如期而至。幸福的滋味,就是牵手一起感受爱在升温,拥抱承诺里的满足。
年轻的一代,爱在浪漫中进行着,好想牵着彼此的手一直走下去,穿越时光,直至沧海桑田。太多的许诺,只是因为,爱的太深。曾经撕心裂肺的爱过,曾经荒废时光,被一份悸动牵绊着。然而,许多人,经年后,用尽全力换来的却是一场回忆......
那天,和朋友聊起他的感情之事,他和女朋友还没有确立关系的时候,是一厢情愿的。像所有堕入爱河的男生一样拼命的展开爱的攻击,然而屡屡受挫。女方还是声称对他没有感觉,或许朋友的身份比较适合他们。最后,他放弃了攻击,但是没有放弃对爱的执着。那时,他们还是高二,同班同学都以为他们是不可能了,因为,两人已经好久没有说过话了。陌生人,或许是局外人对他们的理解。两人就这样,见面时非但招呼不打,更是连眼神都彼此回避。
很快,他们高中毕业了,彼此进入了属于自己的大学。出乎所有朋友的意料,他们在一起了。
他追求她时,不喜欢坐在她前面的座位上,虽然这样可以成为她的背影,但是不能拥抱她的背影;同样的,他也不喜欢坐在她后面的位置,虽然这样可以拥抱她的背影,但是,不能住进她的眼睛里。
他追求她时,希望把最阳光、最完美、最坚强的一面表现在她眼里,但又害怕她看不到他为了爱她而颓废沮丧、伤心落泪,以为他不在意;想把自己爱她的心通过为爱失落、最真实、真诚的表情诠释给她看,却担心她误会自己用错了表情,以为自己不够勇敢,不够理智,无端颓废。
他追求她时,很想跟她无忧无虑,哪怕是随随便便的、无关风月的聊聊天,却害怕自己不小心说到她不开心的、她不想听的而破坏感情;想多看她几眼,哪怕是远远的、偷偷的,却也害怕会让她因此而躲避他,因此而造成更深的彼此冷落。
他追求她时,......
幸福如烟花般短暂,心灵如玻璃般易碎,当十指相扣,紧握着所剩无几的点点余温时,无助的闭上双眼,若是余温已散,再热的温度也触及不到眼角的潮湿。
其实,爱不一定是用肢体或语言来诠释,只要心还在跳,爱依然在,命运的签会给爱最好的安排的,相信!
真要写这个故事,倒有些不知如何下笔了,想来情感可以随时的随着某个事物喷发,而文字却需要一个揣摩的过程吧,或许我也只是,想在某一个秋日的午后,祭奠一下,那段搁浅了的青春。
我有点不记得我是十六岁遇见苏周,还是十七岁了。滴溜着眼睛算,应当是十七岁之前我遇见苏周,十七岁之后我喜欢苏周吧。写到这儿,竟有点想笑,我用的是“喜欢”一词而非“爱”,想来成熟了几许,爱字再不敢轻率地定义。
苏周是我见过的最不懂风情亦最不懂浪漫的男生,很高,长得很老实,行为也憨厚,严肃的时候很严肃,笑起来的时候墩实又有点可爱,不懂讨女孩子欢喜,亦不懂幽默。十几岁的学生年代,苏周是班长,做事永远一丝不苟。这一点特征也延伸到了生活上,爱干净,白色的校服永远白白的,不像其他男生一样往身上一套便成了脏脏的抹布。
在其他男孩子们满球场呼啸奔跑的时候,苏周静静的在座位上看书,读北岛,读菜根谭,甚至读厚黑学,我之所以看过某些书,是因为他看过。在其他男孩子们歪歪斜斜靠在走廊上看女孩聊天的时候,他目不斜视心无旁骛地做作业亦或是不声不响地睡觉,并不因为满教室的喧闹而浮躁。他总是显得那么气定神闲不慌不忙,以至于十六七岁的我欣赏得不得了。
年少的我大抵是喜欢成熟的男生的,苏周看起来就很成熟。是的,在同龄男孩儿中,不是最帅,但是最有气质,在我看来,颇儒雅,颇温良,颇书生。
而我,在他人看来应当是那种大大咧咧吵吵闹闹、会大声笑大声哭的女孩吧,人缘不错,成绩一般,喜欢小说,喜欢嬉闹,热爱舞蹈,讨厌虚伪,文艺的底子,汉子的行为,有人喜欢亦有人不喜欢。而在第一次见到苏周的时候,就显现出了我的不矜持的一面,往后的某一段时期内,我常庆幸没有给他留下太差太差的印象。
第一次见到苏周,是在高二。
高二分文理,我和苏周分在了同一个班,由原来的互不相识到日日相处在同一处教室,算缘分么,算吧。这个世界上有太多的人和太多的缘分,有些人的人生可以相交,甚至可以重合,便已是莫大的缘了。回想起那时候,还是有点尴尬的,我和同学开学占了一个看起来很好很干净的课桌,有事出去了一小会儿,后来回来的时候,发现一个男生坐在那个我们占据的桌子上面和人聊天。那时候我是个颇霸道的女生,嗯,是“那时候”,见到便很是不爽,走过去直接说,嘿,这个桌子是我先的哦!哪知我的不客气,却换来了一个谦卑而憨厚的道歉。这倒让我有些愧疚,以至于今后再未以如此的语气面对一个素不相识之人过。
原以为不过是过眼云烟,谁知,谁知这个短暂的楔子之后,我就和这个说话谦卑的男孩子扯出了那么多的事情呢?
我猜全中国一定有很多校园恋情,都是由同桌转化过来的,这个看看那些小清新电影和各类言情小说便知。没有意外的,我和苏周的恋爱,也是从同桌开始的。
那时候因为某些原因,阴差阳错,便和苏周班长坐在一起了,至今记得,是在教室的中央的最后排。便是在那一段时间,交流交往得比较多吧,便相互有了好感。当然,那时候的喜欢,谁知道是爱还是什么呢?当时觉得是爱情,现在觉得是年少无知,错把喜欢当作爱了。如我这般粗糙的人,也是真真切切的觉得,我欢喜了,便是我喜欢了。
我说我粗糙,却也并不是调侃。而是最开始我是不知道我的曾经的同桌——苏周同学喜欢我的。大抵是他和跟我同一个宿舍的朋友说过,这个朋友便告知了我,而那个时候,我还颇懵懂吧,至少不明晰。
人便是这样,不知道这个情愫之前,大大咧咧毫无形象,知道之后,便突然之间地,扭扭捏捏起来,也总是不那么自然了。由此我便知晓,有时候爱情,是会改变一个人的,至少是表面上,它让一个人失去了原本的真,也失去了原本的自然,从此变得患得患失备受束缚,可是你愿意,你觉得,爱情这个东西,值得。属于小女子的娇嗔与柔弱,便是在这样的爱情河流里滋生了出来。
所以后来我恋爱了。如你所见,早恋。
恋爱是全天下最幸福的事吗?我不知道。我只记得,恋爱的时候,短信qq发得频繁,文字书信也来往紧密,常常是夜里缩在被子里发信息,一个人对着屏幕傻乐,或许那时候的心里是无比快乐的吧,只是如今若是突然回忆起来,却总是不可能将后来的事情分开来想的,掺杂了别的情绪,便也感受不到更多的快乐了。还未到高三的重要时期,没有父母的威压,没有老师的紧逼,压力更是丝毫也无,每日里想的事情,便是他如何如何,我如何如何。想想我如今的心态,总是于压力崩塌而来之时,便叹息着,那时候的我,怎么就那么不识愁滋味呢,单纯美好,真好。可惜我是没有时光机的,也不可能再回到那个美好的状态。
那时候的我,很爱写日记,暗暗的情愫,小小的懊恼,得意与开心,烦恼与悲伤,亦或是诸多无病呻吟的小诗小句子,都诉诸于笔下,印刻在纸张里。而苏周也曾说:看你白日里疯疯闹闹,晚间却喜欢默默躲在角落写文字,便觉得,很被吸引。
这是我听过的最好听的情话。自苏周的口中说出来,我便知道,有那么一个人,懂我。毕竟很多朋友,要么只关注我的活泼的一面,要么只注意到我的安静的一面,而从未有人告诉我说,我喜欢你的白天和晚间不一样的状态的样子,从未。
我很喜欢那时候的苏周,也很喜欢那时候的自己。喜欢晚自习之后两个人共一把伞漫步在路上,喜欢他高高大大的身躯,喜欢他温良的书生气质,喜欢······太多太多。或许勇于将喜欢说出口,是我这几年来没有变化的一个特点,如今我也时常会大方的说,我喜欢谁谁谁。
度过了那么一段热情似火如胶似漆的时光,剩下来的,便是冷淡和不和谐了,是不是每段感情都是如此的规律呢。也会矫情地唱,“曾经在幽幽暗暗反反复复中追问,才知道平平淡淡从从容容才最真”。
那是我最不愿意回顾的日子。高考之前。
每个想考上一个好大学的高考生,在那段时间里,应该都不太好受吧。苏周的压力比我大。我的父母虽说希望我考好,却也未给我施太大的压,大抵是我平时的成绩总不算是前列,让他们多多少少有一个心理准备,因而也并没有对我抱多大希望,自然于我,也就没有什么压力了。可是苏周不同,他的母亲似乎对他的期望甚高,为了让他有个好环境,不惜放弃工作来陪读。而那个时候,我们已经没有当初那么亲密了,只是淡淡的交往着,既不断离,也不进一步发展。
为什么说我不愿意回顾呢?是因为那个时候我感觉,我的友情和爱情,似乎都出了故障。一方面最好的朋友不满我的忽略而双方相互冷淡,另一方面我和苏周的交往,也逐渐出现了问题。实际上有那么一部分美好的恋情,大抵都发生在初期,而随着交往的加深,对对方的了解加深,也就没有了当初那么浓烈的猎奇心了,只是依靠着最开始的那些激情,勉强维系了这一段不是很稳固的感情。我和苏周就是这样的。或许是那个年纪的我们,还不是一本翻不完的书吧,一眼看得透彻。
而让我产生了不适感的原因,是苏周的母亲。
我这个人吧,虽然总是那么不愿意拘于规矩,也从来不是班主任喜欢的乖乖女的类型,但是偏偏我很自负,自负于那一丁点儿的被他人称赞出来的才气,以及颇好的人缘和人品,因此也从来潜意识的认为自己也是好学生的那一类。苏周的母亲是一直都知道我和苏周在交往的事情的,我的父母却从来都不知晓,由于颇严厉的家教和对后果的惧怕,我也便是从来不敢露出一点端倪。高考前夕,苏周的几次模拟考的成绩都不佳,我在这当儿里,接到了苏周母亲的电话。
第一次的时候电话里苏周的母亲并没有说很难听的话,也算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只委婉的说了很多,我至今仍记得那么几句颇有水平的话,苏周的母亲说,你们这个年纪的爱情,是经不起考验的,还是青涩的果子,不能摘,亦多是带着苦味,到了大学,你们的视野开阔了,那个时候产生的痛苦,远比现在多。后来说着说着,便又说,她并不是反对我们交往,只是觉得,到了大学再认真谈恋爱,才是好的,目前应当好好学些什么的。我记得我在电话这头悄悄的哭,没有和别人的家长说过话,也愣愣的不知如何应答,那时候真的有一种心碎了一地的感觉。也第一次觉得,原来早恋的代价,是如此之大么。
可是即便是在那个时候,我也还是觉得,恋爱胜过一切。而苏周显然态度是没有我这么坚决的,他当时是动摇的,也很听他母亲的话。自然,分手二字也一直悬在嘴上,只是尚未说出来。
过了不久,苏周母亲再次打电话过来。这次却不复之前的和蔼,大抵是没收到成效,她也生气了吧。我在宿舍的卫生间接起电话,对方语气很生硬,几乎是把他儿子的成绩没有起效的责任全部推到我的身上,最后威胁我说,要反映给老师和我的父母。放下电话的时候,我已然泣不成声。我并不知道,会是这样一个情况。那个时候感觉很受伤,很是想不通,为什么责任就全部在我了,同时也是真的很害怕被我父母知道。
说与朋友听,朋友亦是怜惜,同时也是认为,可能最受影响的其实是作为女生的我。哭了几场,也终究是无法可想,也只能,是顺其自然,各自努力。只是那个时候还心存幻想,认为我们大学的时候,有的是时间来补偿。
高考结束那天,我哭的稀里哗啦,不是因为不舍,而是因为,这样的日子,终于过去了。我不在乎我考的怎么样,只是心疼我自己都变成了什么样。那时候的我的样子,一定不是我认识的自己。
后来成绩出来了,我的成绩在意料之中,苏周则考的颇不错。填志愿的时候,我问苏周填什么学校,他说,不会走远,就在长沙念。于是我在这厢大笔一挥,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第三志愿所有的志愿都填在了长沙,几乎是未考虑别的因素,只是在长沙的院校中随意挑了几所符合我成绩的,而父母也是欣喜于我没有走远。
可是后来填完志愿之后,苏周告诉我,他被别的城市的一所学校录取了。以第一志愿录取。
我几乎忘记了我那个时候的心情是怎样的了,年少啊,很快便将之定义为背叛和欺骗了。
或许最后应当定义为是我被甩了吧。
我太重情,亦是太过相信一生一世的誓言,那些华丽丽的刻骨铭心的承诺与誓言,不知抚慰我多少次。以为好吧,即便不在同一个城市,好在相隔也不远,还是可以维系吧。只是这恰恰是一个最好的理由,分手的理由。然后,风轻云淡的分离。
后来,后来就上大学了。由最开始的不舍,到后来的遗忘,实际上也没多长时间。以至于后来有一天晚上苏周联系我,说了一句,对我,他心怀愧疚。我回复,以后不要说这个了,我那时候是年纪小,不懂事,亦不懂得如何看清一个人。
其实又有什么看清不看清呢?只是如言情小说中男女主角的对白一般,负气而伤感。
我想,这句话可能给他带来了一定的伤害吧。可是这就是我,那个真实的,未被恋爱冲昏了头脑的我,说出来的话,也是大实话。
如今再回顾,也确实是这样。那个年纪里,疯狂信仰的爱情之光,在如今的我看来,多多少少带着懵懂的成分,喜欢是确实喜欢,可是爱不爱,连我自己也不知道了,或许是忘记了,或许是真不知道。在那个早恋风气十足的时期里,应当也有着顺应潮流的一个思想在里头吧,亦或是因为太普遍,所以没有危机感。也是对爱情这个东西太过相信,以为一个诺言,便是一辈子的承诺,却忘了,人是会变的,诺言也从来不是永远保质的。不喜欢的时候,有更值得追逐的东西的时候,诺言就成了负累,成了不喜欢的累赘,所以会千方百计的摆脱。而我,大抵也算是诺言碎裂之后的一个不太惨烈的牺牲品吧。
再回想起苏周,那个高高大大白白净净的男孩,亦是没有了当初的小小悸动,尤同回忆别的生命里的过客一般,清清淡淡,或许好奇,却再也提不起兴致。
我一点也不感谢这段单纯的恋情,或许我因为它而成熟了很多,或许我学到了很多,可是我不感谢,因为我受到的伤害,不值得我去感谢。只是我也不怨恨,也不遗憾,也不后悔。
若有缘再见苏周,我一定会淡淡的微笑着打招呼:哈喽,你好,我是落微。
洞庭湖边的一个村子里,有一位美女,叫王文娇,长得十分美丽,真的是如花似玉,如仙似画,一身的风景:眉清目秀樱桃嘴,黝发冰肌柳枝腰,那水灵灵的眼睛,甜蜜蜜的脸蛋,苗条条的身材,令人看着不愿眨眼,想着不愿散念。小伙子对她倾慕得不得了,只想抱得美人归,追求她的人不计其数,媒婆踏破了门槛,可就是难以遂愿,为什么?姑娘眼高啊!
这姑娘眼高并非不知天高地厚,她可是有资本有实力的。她不仅仅是人长得漂亮,还有超乎寻常人的才气,是一位名副其实的江南美才女。
她的聪明才智从小就显露出来了:五岁上学成绩居班里第一,七岁跳舞在全校最好,九岁作文在县里拿了最高奖,十六岁参加高中数学竞赛获得全市第一名,十七岁参加高考中了全省文科状元。
这“文娇”的名字真是没白取,既是文气才气十足又娇美无比,是女孩子中的凤毛麟角,难怪小伙子们对她垂涎三尺却是望尘莫及。
文娇不仅美丽有才气,而且做事勤快吃得苦,对父母又很孝顺。她在名牌大学毕业之后放弃了城里高薪聘请的好工作不干,硬是要回到了父母身边。一些人不解其故,到后来才知道是因为父母身体不好而要照顾。是金子到处都会发光,她回到农村里之后便努力发展养殖业,赚了很多的钱,而且用自己赚来的钱将父母的病治好了,还建起了农村小别墅,让父母过上了舒适幸福的生活。
家庭建设搞好了,文娇也到了结婚成家的年龄了,虽然追求她的人多,说媒的人多,可是她却很难选中对象,因为她提出的条件一般人做不到。
要说她的要求高也不算高:她一不要求对象家里多有钱,只要够生活就行了;也不要求对方长得多帅气,只要对得起观众就行了。
要说她的要求不高却又实在是高:酷哥帅男做不到的也是她要求必备的条件是要能与她吟诗作对。
她公开了征婚对联,相亲见面的上联就是“门前晃柳凭风度”。要求对方先对出这一下联,然后才有资格与她见面,仅这一项就吓退了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年轻后生。
有了这公开的条件,就有了明确目标。一些不知天高地厚的小伙子蠢蠢欲动,跃跃欲试,于是暗暗地做着功课,将声律启蒙课本、古诗对联平仄,或拜师学艺,或刻苦自学,加倍努力地在刻苦修炼。
曾经几个急于求成的后生,以为自己学得差不多了,便去应对。一个对出“塘中游鸭戏鸳鸯”,被刷了下来,没见上面;又有一个对上“腹里贮文有春秋。”
“噫,这个还勉强可以。”文娇觉得这人虽然对得并不工稳,但认为还有点韵味,便同意见了一面,结果聊了不到一个小时,便弄得对方上气不接下气,黄了。
还有两个小伙子在家闭门苦练了三年,前来应试,结果碰了一鼻子灰,不得不放弃念头,另寻别的美人去了。
文娇没见了对手,可是又于心不甘,若是下嫁一个牛唇不对马嘴的丈夫,没有共同语言,且不太委屈自己了?因此,迟迟嫁不了人。
父母为她的婚事着急得不得了,就在菩萨面前诵经拜佛,弄得菩心烦意乱;在她耳朵边唠唠叨叨,弄得她耳朵起了茧。
文娇为了安慰父母,便答应降低标准,但对对联这事不能省,能对得上对联的,年龄、长相都可以放宽,只要对方是单身男人就嫁,可是仍然很久无人应试。
忽然有一天,文娇家里来了个陌生后生,说是特来应对的。文娇的父母见这后生长得也不错,而且举止与说话也斯文,便喜出望外,热情地接待了他。
文娇在外忙了半天工作回来,见家中来了位不速之客,从相貌上一看,胜似潘安。文娇心想:不知其才是否能比及秦观哦,心里一直在打鼓,并不怎么热情。
可这帅哥一见文娇之美,眼都呆了,心都醉了!他在想:即使这文娇是个花瓶,他也要娶回家去!于是便开门见山地主动道出了自己此番前来的意图,应征求婚。
文娇见他信心满满的样子,便道:“既然是来应征求婚的,那就按照我的原则,你先将我公开提出的上联对上了再说吧!”
那后生道:“好呢,美女出的可是‘门前晃柳凭风度’?”
“是的,你的下联呢?”
“我的下联是:‘屋侧宁池见水平’。”
文娇听了下联,心里倒吃了一惊:这下联对得好啊,“晃柳”对“宁池”一动一静,“风度”对“水平”,既有名词暗指人的气质与素养,又有主谓结构词语与前词顺畅下来的意境,这可算得上十分工稳了!
文娇见对方出口不凡,心中一喜,脸上微微一笑,便询问起他的基本情况来:你是哪里人,家中还有什么人,自己有什么特长与爱好?
那后生道:“我叫陈连科,家住云山一隅,离这儿五十余里,家中父母健在,还有个弟弟,正读大学。我曾毕业于北京一所重点大学,在大学里学的是园林专业,种花养草可是我的强项。大学毕业后回到了家乡,现在创建了一家园林公司,公司效益还不错。我从小也很热爱文学,喜欢研究诗词对联,也很想找一位志趣相投的伴侣,前几天到你们镇里做一笔业务,听说了你的故事,便觉得我们之间可能有缘分,动了心思,所以今天前来应试。”
“那你应该是有思想准备的了,你不怕我为难你么?”文娇有心试探道。
“既然有胆量来,就不怕你为难我!”连科爽快地回应道。
“暂且不要说大话,莫到时收不回。”
“你说的条件我也清楚了,不就是能对上你的对联么?有多少关卡?”
“这样吧,家中有我父母亲弄饭,我们出去走走,我随意出联,你若能全部对上我的出句,就留你吃午饭,可商量婚事。如果对不上,那就请另寻高明。”
“好吧,请带路。”
两人起身走了出来,文娇走在前面,连科紧紧跟着。此时,文娇在想着如何难他一下的上联。出得大门来,文娇便想好了:我得试试他的书读得怎么样,先出点有历史性故事的联语让他对对,便从容道:“勾践寻仇,无施不可;”
连科跟着文娇走出门来,心里也很忐忑,但又没什么思维依据,只能被动地待文娇出了上联才能去思考下联。一听文娇出了个这样的上联,心里一惊:这上联虽然不长,却是很刁钻,这是春秋时期的历史故事,前四字勾勒典故,后四字是个成语,既有成语中的意义存在,而其中又深含典故的含义,暗指西施,这越王勾践若是没有西施的帮助,复仇的计划很难实现。要对上这上联,可真是有难度了!
连科想着分析着,愣了一会儿。
文娇见连科深思着,猜测他很难对出,便道:“对不出也没什么,可能这是有些太难为你了,我们不能做夫妻还可以做朋友嘛!”
“你可别急,我匆匆而来,一时思维难以立即转换过来,稍微慢了一点,请理解一下,我这就有了!”
“有了?你说说。”文娇听他这么一说,心里又是一惊。
“可用这样的下联对句:‘孙权嫁妹,有备而来’。”
“噫,这倒不错!”文娇觉得这下联同样点了一个历史典故,又用了一个成语,既有成语的本意在里面,又有典故形成的意义,这可是绝对啊,妙妙妙!
她不由得伸出了大拇指点赞。虽然才听了两副下联,她便觉得这连科的确有些墨水,便兴致来了,接着道:“你既然这么熟知三国,那我就出几个有关三国的对联吧。”
“可以呀,这可是我的强项。”
“是么,别夸海口。”
“你说吧,我试试。”
“三请孔明文将服,”文娇脱口道。
“七擒孟获武蛮平。”连科迅速回应道。
“火烧赤壁施新计,”文娇出题也很快。
“道走华容念旧情。”连科回答更快。
“中华五千年,最爱品三国,曹孟德刘玄德张翼德,谁是真德者?”文娇觉得短句难不倒他,就出了一个长联。
连科一听这上联,心里咯噔了一下,迅即撤离三国,上溯春秋,从容回答道:“史籍百万卷,唯勤研六经,宋襄公秦穆公晋文公,此皆智公夫!”
文娇听了连科应答的下联,兴奋至极:这人真是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啊!
文娇见连科的下联有春秋之史,便承着“春秋”二字又出了个上联:“春秋冬夏纷纭去。”
连科见文娇虽然承上出句,但意义上已经跳出了历史题材,便应道:“昼夜阴晴次第来。”
俩人一边出一边对,随步而走,来到一处池塘。
文娇看见荷叶被风翻起,便想考考连科的灵活能力,对着荷塘道:“荷塘卷叶风掀起”。
连科见文娇触景生情出上联,便打开眼睛搜寻周边景物,看到池塘边不远处有一块高低不平的草地,便应声答道:“草地生沟雪压平。”
“湘资两水,浪奔横岭朝北走;”文娇又出了个湘北的地理题。
“岳汩一江,波掩屈子向东来。”连科也从地理的角度应答了个下联,而且还点了岳阳地方的的历史人物。
此时,文娇心里已经感觉到眼前这个小伙子就是她要找的最理想的人了。虽然如此,但还觉得不过瘾,便继续道:“朝阳吻露蛙声劲”。
连科应道:“晚照亲霞雁影匆。”
“放眼朦胧远”;
“归思领悟多。”
“光阴随辗转;”
“岁月任蹉跎。”
正当文娇准备再出新联时,连科急道:“且慢,你出了这么多出句让我对了,我也出一联给你对对,这样也显示一下公平吧!”
“你是来应对求婚的,又不是我去求你,当然是我出你对呀,这有什么公平不公平的。”
“也不能这样说吧,我也同样可以试试你的才气与应对能力,婚姻自主,双向选择嘛!”
“那倒也是,你就出个试试呗!”
连科便随口说道:“田园拾趣当珍煮;”
文娇信口答来:“陌上寻幽作玉熬。”
连科见文娇反应如此之快,心里对她十分佩服,这才女真是名不虚传啊!
文娇一对完,便带着连科离开荷塘,来到一处旧屋边,文娇见那牵牛藤在墙壁上伸出了无数个嫩尖儿,便道:“百只龙头添紫气;”连科立即应道:“千条虎尾泛灵光。”
文娇觉得已经可以表露一下自己的心意了,便道:“南窗凤展双飞翼;”连科对道:“北阁梅开并蒂花。”
文娇道:“几缕秋思君作赋;”
连科应:“千番春意我题诗。”
文娇此时也不想再出题了,估计父母亲弄饭也着不多了,便主动拉着连科的手,返回家中,十分欢喜地留他吃午饭。父母见女儿脸上挂着笑容,便猜测她对这后生很满意,更是喜不自禁。
饭后,父母亲问了一下俩人的交流情况,见女儿有些娇羞地回答了一些提问,又问了连科的一些基本情况,就直接提出了要求,要他们俩好好商量婚事。
俩人相约在第二年情人节那天举行婚礼。
到了这一天,两人一见面,文娇又出了一联:“情人节结情人,情人情结;”
连科不假思索道:“同志哥歌同志,同志同歌。”
文娇一听,觉得不甚满意,但因接待客人事多,也就没多计较。到了晚上,文娇早早来到洞房,将门关了。她要再一次考验连科,让连科迈过最后一道关卡,隔门出上一联,若是连科能对答得让她满意,便将自己的一切都交给连科,若是对答不上,她还要考虑如何处罚他,至少在这洞房花烛夜是不能让他占着便宜的。
连科送走最后一拨客人,便来到洞房门口,见门紧闭,便带着些酒意叫文娇开门。
文娇隔着门道:“你也别着急,我们要今天晚上作夫妻的话,你得过我最后一关,我出一对联,你对着了就进来,新娘任凭新郎发落,若过不了这一关,你今晚就别想进洞房,到外面借宿去吧!”
连科听了这话,酒意也醒了一半,便道:“你还有什么花招,快放马过来,免得冲淡了我的心情!”
“那好,你用心听着:‘有木也念桥,无木也念乔,去掉桥边木,加女便念娇,娇女可不丑,金簪头上撸,勤劳致富操苦心,谁是摘心手?’”
连科一听,她是用上了自己的名字,可见他对我的一片真心,我也用自己的名字对她一联,便接道:“有口也念和,无口也念禾,去掉和边口,加斗便念科,科崽也不狂,银卡囊中藏,开拓创新养甜花,我本探花郎!”
文娇一听,心里那个高兴甭提了,洞房门轻轻拉开了,笑容满脸,含情脉脉地看着自己的心爱的新郎。连科借着还未消失的酒性,一步冲进了门,将新娘抱起,快步向床边走去……
“我要做一只小羊,守在你身旁,我要你用那细细的皮鞭,不断轻轻打在我身上。” --摘自歌曲《在那遥远的地方》
广场前面的那条路边,有两排宽宽的青石板,茂密的'梧桐树婆娑着叶子,微风吹过,颇有些清凉的意味,夏天在此纳凉再合适不过。于是,每天四五点钟的样子,一群老头老太太就云集在此,主要任务有三个,一是要广播一下新闻,二是要接孙子孙女回家,第三才是顺便凉快凉快。当然,老人最最需要的是第一种生活,毕竟不在单位消息来源稀少,再说一群人在此聊天,你一句我一句,追究起来也是人人有份,不怕担责任。还有就是天天面对家里那些个事,出来换一下视线也是当务之急。于是,这里的队伍日渐壮大,很快青石板都坐不下了,一些老人干脆就自带小马扎,新闻内容不限,平淡无味可不行,新奇大胆刺激最好,但是,他们的新奇大胆刺激是建立在他们的传统的思想基础上的,他们与世界有着很大的距离,世界从来都是年轻人的世界,而老人,是世界尽头的世界,在那里,你所看到的听到的,是时间风干过的景致,是失了水润和颜色的原野。
这不,前面围场那边的老杨媳妇死了,他搬到儿子家的地下室来住,据说是被儿子绑着来的,那边的房子很快也给处理掉了。这可是个新鲜事,那个老杨在他们眼里真是神秘,那么多年都独居一处,不和他们来往,就是偶尔碰到也只是应付一两句就走人了,现在老杨一个人搬到这边来,他的故事也就像是窗户被风掀起了一个裂缝,慢慢地全都浮出水面了。徐寡妇的事情也说了好久了,再没有什么新的话题,现在刚好换换主角。
人还没有聚齐,他们当中有些人就开始说老杨,刚起个头,年纪最长的那个老太太说话了,等一下人齐了再讲吧,上次那个王奶奶来晚了没听到徐寡妇的新衣服这件事,回去埋怨了我好几天,还缠着我说了一遍又一遍,害得我那几天都没睡成午觉。到底是德高望重,果然大家都不再说话,一直等到老面孔就位。
那个老爷子早就憋不住了,你们知道吗?老杨媳妇从来没有洗过衣服,都是老杨回家洗,听说连xxx都是老杨洗呢。洗衣服可是生活中的大事,尤其是洗xxx这件事,这点让其它老太太非常不满意,她们聚在一起责怪了好几天。老杨真是可怜,放那么一群羊还得要回家给老婆洗衣服,还要洗xxx,啧啧。有个老爷子听完立刻大怒,胡闹,哪有老婆不洗衣服的,还把xxx让男人洗,真是世风日下啊,我在家可是从来不洗衣服的。旁边立即有人揭穿,怎么可能,上次看你屁颠屁颠的跟在老婆后面晒衣服,老爷子红了脸,那是哄老太婆开心。
总之,因为这个让大家都各怀心事,不过总有一些人表示理解,这个嘛,大家都有点羡慕嫉妒恨了,毕竟是他们家的衣服,谁洗都无所谓了,主要是xxx,可是谁不穿xxx呢?总得要洗吧,老杨洗就有错了吗?有些老太太也说了,可是,可是,总归是,说了几天,只要一提起这个话题,老太太都有点愠怒地瞪着老头,老头们再不接话题。
一段时间,关于老杨的事情又爆了一次料,他们说老杨媳妇本来是许给别人的,结果看上老杨,所以偷偷逃婚跑了出来,为了躲避男方家的寻找,就住在了偏僻的围场,而老杨不得已开始放羊。老太太们最是津津乐道,她们猜测老杨媳妇到底和前面的男方家结婚了没有?入洞房了没有?老杨是第三者吗?还是老杨媳妇是第三者?总之,她们最关心的是前面两个问题,老头子们听到老太太们议论这个,个个都竖起了耳朵,等着下文,偏偏这时孙子孙女们都放学了,讨论至此结束,大家彼此心照不宣,乐得第二天再接着戏说。但这个话题毕竟有些敏感,大家又都端着架子,不肯降低自己的趣味,僵持了几天,总得有人来打圆场,又是那个年纪最长的老太太发话了,唉,那个不重要吧,反正最后是和老杨结婚了,又生了两个儿子,说起来,老杨也算是英雄救美。大家一致赞同,这个总结甚好,既保全了这个话题的严肃性,又哄托了老杨的无私精神,两全齐美,皆大欢喜。
那天,有个老太太神秘地说,你们知道吗?老杨在外面欠了一屁股债,都是因为他媳妇。说他媳妇好像喜欢收藏那个啥手表,老杨把所有的钱都拿了出来,还借了不少钱,他的儿媳妇非常生气呢,你看,现在就只让住地下室。老爷子照例是大义凛然,这真是个败家娘们,都说女人变坏是男人给惯的,这话说得没错。老太太听了也是大不以为然,手表又不能吃又不能喝,带在手上看时间,一块就够了,整那么多真是烧包,唉,老杨真是不容易啊,怪不得放羊那么多年,还是那么穷呢。但是在散场的时候,有个老太太气鼓鼓地对旁边的老头说,你也太抠门了,我就想要个金链子,这么多年你都嫌贵,不给买,你看人家老杨。老头子在旁边涨红着脸,那么多人看着呢,明天,明天买不就是了吗?第二天,老太太第一个就来了,穿了一件露脖子的衣服,一条金色的细链子挂在脖子上,引得大家一阵子惊呼赞叹,有人说,得要感谢人家老杨媳妇呢,要不你家老头能给买吗?
老杨的故事天天都在那里传着,这次是和老杨住一个单元的老太太说的。她说,我看到老杨哭了呢,一个大老爷们,哭得那个伤心,可是奇怪的是,他哭的时候没有声音,只有眼泪,不停地流眼泪,而且是那种长长的眼泪。一个老太太说,老杨是想他媳妇才哭的吧,唉,人都走了那么久了,还这么伤心,这样痴情的人可真少见。穿红衣的老太太说,要说,老头死了老伴都会立即再找一个的,那个花公,老婆刚埋完,回来的路上就在拜托别人介绍对象,这都已经谈了不下十个了,还一个比一个年轻,别说哭了,天天都笑得合不拢嘴,怕是嘴都要笑歪了。老头子发言了,花公过得真是潇洒啊,今天谈一个明天谈一个,整天打扮得跟个小伙子一样,真是意气风发呢,怪不得叫花公,好名字啊。有人起哄,“你们都嫉妒了吧?”“倒是嫉妒呢,不过没有自由啊,老太婆跟着呢。”一会就一阵哄笑。老太太们在思考老杨的眼泪,而老头子们在想花公的那些个花边新闻,反正一到孙子孙女放学的时光,都一哄而散,各回各家。他们说过的话,就这样四散在风中,在空气里。偶尔有一两只鸟儿偷听了他们的讲话,报以清脆的鸣叫,那也不过是看到了树上的鸟窝。关上家门,就是自己的人生。眼泪能够表达的,也许沉默和欢笑也能表达,只是他们的世界是在世界的尽头。
又过了一个多月吧,突然那一天大家都有点沉默,精神萎靡,只有路过的一个老人过来说,你们听说了吗?那个放羊的老杨已经死了。大家不言语,只有一个人轻轻地说,我们都知道了。那个老人只顾自己说着,唉,真是作孽啊,死在地下室里,三天了才被儿子发现,人都臭了,人这一生啊,没有了老伴就是这样啊,让自己的父亲住地下室,唉。一个老头子说,要说这老杨啊,也真是的,也不来和我们一起说说话,要是大家互相照应着,应该也不会这样,可怜的人啊。一个老太太掉下了眼泪,唉,老杨啊,是实在孤单,所以找他老伴去了。老头子们再没有说笑,没有等到孙子孙女们放学,他们都散了,树叶被风吹得沙沙响,广场前面的那条路一会就热闹非凡,下班的人们,放学的孩子,卖水果的吆喝声,热闹把刚才的悲伤清洗得干干净净,谁也不关心刚才发生了什么,谁也不记得刚才都是谁又都说了什么?
老杨的爱情都是别人嘴中的,他从来没有对任何人说过什么,只是那一次眼泪是最大的泄露,而其它的,或者是天空大地,或者是月亮星星,或者是羊群,或者是窗户里透出的灯光,是它们泄露了那些秘密吗?谁也没有秘密,只是谁也不可能真正了解谁,谁都有过爱情,在成为怨偶前,在生离死别之前,在曾经的记忆丧失前。
老杨是一个羊倌,除了照顾好一群又一群的羊,除了养育儿女守护家庭,他还把自己变成了一只小羊,在漫长的几十年的岁月里,都任凭那爱情的皮鞭,不停地轻轻地打在他的身上,当皮鞭放下,他也要离开,他要去追寻那飘逸的衣角,在广阔的无边的草原。
雨还在下着,窗外迷蒙广阔的天空,深邃而低沉。
乔,坐在电脑旁,一边听着《一生一世爱能几回》一边书写着自己心情文字。
歌曲一遍一遍重复着:
剪一段时光,往事难追;喝一杯青梅,感觉色色的滋味;燃一支红烛,有你该多美;弹一曲悲歌,我为你红颜为谁;挽一轮明月,午夜梦回;冲一杯咖啡,那苦慢慢滋味;经一场风雨,太多的伤悲;走一路红尘,除了你,什么都无所谓。一生一世,爱能几回,别管它是是非非。爱的路上,痴情地相偎,就让眼泪,在风雨中飞。一生一世爱能几回,别管它是错是对,海誓山盟,深藏在心扉,苦苦等待,下一个轮回……
刘牧伤感情歌,以低沉,婉转,厚重情感,从他男人特有的宽厚嗓音中,缓缓地流淌。像决堤海岸河水蔓延,沁入久旱的泥土,滋润着人们渴望爱情心灵沧田。时光流逝,四季轮回,我们经历了人世沧桑,也经受了爱情洗礼。经历了一路的风雨,在爱的路上,经历了许多的伤悲。这里的恩恩怨怨,伤伤悲悲,凄凄惨惨,情情切切,分分离离,期待着下一个轮回。究竟爱的路上我们还能走多远?
乔不止一次告诫自己,不要陷入爱情陷阱,爱情这杯酒水,谁喝都得醉,而且醉的很沉迷。
乔的心里总是浮现海伦影像,乔有无数张海伦照片,都是聊天时海伦发过来的,这些照片让乔欣赏不已,并且给了每一张照片命了名字,用心制作制作了一个属于海伦的相册。这本相册只属乔和海伦拥有,在乔的空间紧锁着,像一座关闭着门窗屋子,关满了他和海伦爱的思念。打开这扇门窗,就会敞开了彼此胸怀,望着皎洁月亮,和深邃迷茫夜空,想着他们《远方的爱情》
虽然照片上没有乔的身影,海伦说,无论我走到那里,你都在我心里。乔,我总感觉你和我在一起。有时我在吃放的时候,就会发现你坐在对面含情凝视我。有时我觉得,你来接我,我们牵手一起走在回家的路上。在静寂的黄昏,回到属于我们的二人世界。每次这样想,我就觉得我很快乐和幸福。我们还可以去旅行,一起去拍照。我的照片缺少了另一半,是不不完整有缺憾的,只有用你去填补它的完美。自从见到你,我的灵魂被你牵绊,被你吞没,无尽的思念,无尽的牵挂,满脑子里都是你,我无处可逃,无法掌控。
她的影像已经铭刻在乔的内心底片。无论世事如何的变迁,都抹不掉海伦的音容身影。他几乎能感觉到她存在,似乎就在她的身边。她清新淡雅的神态,笑容可掬的样子,总是在他眼前浮想联翩。她充满青春魅力的身体,总是让他激动不已。生活因为有海伦存在,给他生活的勇气和信心。他离不开海伦,海伦也依赖他而存在。
听着伤感的情歌,挽一轮明月,午夜梦回;冲一杯咖啡,那苦慢慢滋味……乔起身冲了一杯咖啡,品尝着着爱情带给他苦的滋味。经历了一场爱的风雨,总有太多的伤悲,一路风尘只要有你,一切什么都无所谓。
(一)美眉是芳邻。
一张租房启事,引来一位漂亮美眉。天哪!保佑她别把我赶出去。
在我快29岁的时候,我决定搬出集体宿舍。成员换了一批又一批,只有我还顽强地蛰伏在哪儿,这多少是件没有面子的事。
可城市里的房租实在太贵,又很少有单间出租。最后选来选去,在离公司不远处的一处住宅区内,看中了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月租金500元,水电费自理。一咬牙,签了一年的合同。
月底一结帐,房租水电费一共花去近600元,这差不多是我半个月的工资。生活环境是好了,可掏钱时还是很心疼。三间房子我只占用了一间,这是不能容忍的奢侈浪费,所以我决定把闲着的两间租出去。写了几张启事贴在闹市,并让同事王姐给我联系一下客户。
没想到晚上就有人呼我,回电话发现竟是个甜美的女声。我一下失了主张,把情况介绍完毕之后,我小心翼翼地说:xxx我可是个男的。xxx哪知道她笑道:xxx可我是你的上帝。xxx
她都不在乎,我一个大男人还有什么好怕的。我们约定第二天她来实地考察。
第二天是星期六,我破例起了一个大早,把房子彻彻底底清扫了一遍,顺带把自己也整理了一下。现在要把一样东西推销出去,形象可马虎不得。而在即将到来的这位她眼中,我既是房东,更是邻居,当然赏心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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