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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法,高考作文,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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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作文范文简单写法1人生的容器多种多样,可以是直来直去的矩体,可以是大腹便便的球状,可以是美丽曲折的多面体。但是人生的容器来选择你还是你来决定你人生的容器呢?有的人已被定形,是固体,只能存放在和自己形状一样的容器中。像三国时期的马谡,他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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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的容器多种多样,可以是直来直去的矩体,可以是大腹便便的球状,可以是美丽曲折的多面体。但是人生的容器来选择你还是你来决定你人生的容器呢?
有的人已被定形,是固体,只能存放在和自己形状一样的容器中。
像三国时期的马谡,他在自己的容器中可以助诸葛亮七擒孟获,等他情非得已跳出了自己的容器,就只能败得一塌糊涂了。结果是诸葛亮挥泪斩马谡!
马谡忍受不了自己容器的改变,或者说,他不愿意自己的形状也不想改变自己的形状来适应另一种人生的容器,于是他固守陈规,不愿改变,最终导致了惨剧的发生!
和马谡一样不愿意改变自己以适应人生容器的还有同时期的一代天骄——周瑜。他大叹“既生瑜,何生亮?”他忍受不了自己的人生容器被生生改变,也接受不了戏剧需要改变以适应自己的容器的事实。于是,他气得吐血,急火攻心而亡!
有的人是液体,于他们而言,无论他们人生的容器是如何奇形怪状,他们都能流淌到容器的每一个角落,浸润着整个人生!
李白是典型的液体人物。他入朝则违心地唱出“云想衣裳花想容”,出外则大喊“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他乐观向上,恣意生活,饮酒赋诗,快哉人生!
李白在朝中力求保持真实自我,不谄不媚,在朝外快意生活,有好酒好肉即是人生最美最快意之事!
同样是豪放不羁的大文豪苏轼更是液体!不论别人,不管仕途如何坎坷、人生如何失意,他都乐观面对!“乌台诗案”将苏轼连人带心都伤得体无完肤,但他依然乐观向上,在《前赤壁赋》和《后赤壁赋》中都表达出了这种积极乐观的心态。他用自己的行为为笔,人生为墨,在历史的画卷上写下了一个大大的“乐”字!他的人生的容器,几乎是充满了曲曲折折的注口的,而他却如一捧清泉,默默地,慢慢悠悠地填满了自己的整个人生的容器。
做一个液体状的人,不论自己人生的容器、环境如何变化,都流尽、浸润人生的每一个角落!容器方圆有何异?改变自己,环境再恶劣也只是一个提升自己的台阶!
作文如何写外貌?孩子的作文里总会看到类似这样的名子:“__可美丽了,她有一头卷卷的黄头发,有一双乌黑的葡萄般的大眼睛,有一个高高的鼻子,还有一张樱桃小嘴。”
假如你试着让他们去掉文中的“有”,把文字重新串联一遍,会发明作文顺了很多。写上段文字的同学经蒋老师指导后修改如下:“__可美丽啦。一头卷卷的黄头发自然地披在肩上。她的眼睛太吸引人了,乌黑乌黑葡萄一般。高高的鼻子,和樱桃小嘴配合起来,有点混血的味道,同学们可喜爱她啦。”是不是读起来舒适多了?
让孩子比较以下三句话。
张三说:“……”;
张三无可奈何地说:“……”;
张三摊了摊手,一副无可奈何的样子:“……”
显然,让人物说话有多种方式,写语言可以不用呈现“说”而是在语言前面加上动作和神态,通过一定的练习掌握这样的技巧让孩子的写作水平切实得到提升,让他们学会细节描写,不会仅干巴巴的地写“某某说”。
遇到描写心理活动时,这样的句子已经被孩子们写滥:“我脑子里跳出两个小人,一个小人……另一个小人……”不用这个句子又该如何写?最常用的就是“我心想”。如某学生写:“数学老师出了一道难题要带回家写的。我心想:天哪!这该怎么办呢?”
按照蒋老师“写想不用想”的技巧,去掉:“我心想”三个字如何?“数学老师出了一道难题要带回家写的。天哪!这该怎么办呢?”是不是更简洁精练?别忘了提醒孩子要给心理描写加上适当感叹词。
作文为什么写不长?都是成语惹的祸!蒋老师此言一出震惊四座。不是说多用成语才显得有文采吗?其实不然,在“就是不用成语”写作技巧中,蒋老师指出:当作文中只会按照套路使用成语时,文章细节就没了,还不如让孩子老老实实把自己看到的感受都写出来。什么天高云淡风和日丽桃红柳绿炯炯有神心旷神怡……这些被用滥的成语还是少呈现为妙。
如,写春天别用“风和日丽”,而是这样写:“风儿拂过林梢,原本平静的湖面漾起了圈圈涟漪,湖边的柳树轻摇着身姿,我也忍不住张开双臂,任风抚过我的每一寸肌肤,暖暖的,痒痒的。”想办法用具体的句子替换掉别人用滥的成语,解决孩子作文写不长写不细的难题。
对于文章写不长的孩子,可以练习的另一个技巧是:遇到“很”和“非常”想一想。看过无数学生习作,蒋老师发明呈现频率的字眼包括“很,非常”,请家长提醒孩子,遇到要写这几个字时不要轻易下笔,停下来想一想,是不是非要呈现这个字眼?
比如写热,别呈现“很热”两个字,学会用其他的描写来体现热:骄阳似火,没有一丝风,树叶低垂毫无生气……文章自然就能写长。
到了五六年级孩子都要学习环境描写。如有的孩子会写:“早上天气还挺好的,放学回家时,却哗哗下起雨来。雨珠在下,泪珠在滴,老天也好似在为我哭泣。”
孩子能用环境衬托自己的心情首先要表扬。但是很多孩子只要一写环境,肯定就是小花微笑,小草点头小鸟歌唱小雨哭泣,成了套路,难道世界上惟独小草小鸟小花吗?为什么不能写身边更真实的东西呢?云雾桌子,哪怕是电线杆都可以写,这个技巧是提醒孩子不仅要让人活在环境里,还要让人活在真实的环境里。
文章要一波三折才好看,但此刻的孩子生活都很平淡,你不能强求他们写出一波三折的内容,那就让他们学会一波三折地使用动词,就这是要动连着动――学会持续使用动词,某学生写一场乒乓球球赛:“他发了一个旋转球,让人看得眼花缭乱。”(一句话把文章就给写完了)
学会动词技巧后将修改成:“只见他高高地将球抛起,眼睛死死盯着,球接触球板的一瞬间,他手腕轻轻一抖,脚一跺,球高速旋转着,向这边飞来,让人看得眼花缭乱。”一个动词转瞬变成六七个,文字即刻灵动丰富起来。
还是针对作文写不长的一种技巧练习:用三百字来描写1秒钟内发生的事。如关于破校运会跳高纪录瞬间的描写原本惟独几十字:只见某某纵身一跳,一下子飞过横杆,新的校运会纪录诞生了!
怎么变成三百字?可以有条理地加上动作解剖:如何助跑起跳翻越落地;加上联想:往届校运会有人挑战失败,平时如何一次次练习等等;还可以加上细节来充实,起跳前如何与同学们进行眼神交流,成功后同学如何向他祝贺……家长可以找一些1秒钟的经典词句让孩子进行写作练习,学会了这个技巧还怕考试写不出四五百字吗?
很多孩子不会用标点,习作中常惟独逗号句号逗号句号,甚至逗号都没有,把老师读到断气为止。针对这个现象,可以让孩子进行“一段话至少呈现6种标点”的技巧练习“”
这些标点你的作文中都有吗?没有的话请尝试用起来。经过几次练习后,你会发明孩子的惊人变化:意味深长的句子会写了人物语言会加进去了,心理活动结合进去了,还会用反问句了,这些句子加进去后,文章当然生动起来。一位作家就曾用这种方法对自己作文写不好的孩子进行练习,收效明显,进步很快。
那是很久远的一个故事了。故事中的主人公当时正在读大学,在那个知青下乡的年代,他不可避免地被轰轰驶来的命运之车送到了东北。东北的生活是相当艰苦的,那是一般人根本料想不到的。天气是要命的冷,没有足够的衣物御寒,又没有东西吃,只能凑合着吃些树根草皮,夜晚根本不敢睡觉。一来是那里的野兽多,二来是怕自己睡着之后永远都醒不过来了。人在那种情况下是很容易绝望的,甚至退化到人类最原始的状态。很多人去偷去抢,他们看到能吃的就抢,能穿的就拿。唯独他,默默地啃他的树皮草根,吮他手中的雪团,最终他还是活了下来,回到了城里。当许多年后别人追问他当时为什么不与别人一样时,他回答说:“我始终记得自己是一个读过书的人,那一大堆一大堆的书一直在我眼前晃动,它们让我最终没有越过那最后一道道德防线。它们时刻在提醒我,我是一个人,而不是野兽。”
这个故事让我久久无言,能够让一个人在最困难的境地保持尊严的,居然是他曾经读过的书!我不知道究竟是什么样的力量让他做出了这样的选择,他不是不知道啊,他的选择,也许就是在放弃生命啊!也许有些时候,书籍什么都不是,不是阳光,不是空气,不是面包,不是营养品,不是智慧,不是勇气……它只给人尊严,给人坚持的力量。它以它那悠远而绵长的力量,塑造一个个健全而完整的心灵。
我一向认为,在书海遨游过的人,至少不会泯灭所有的良知。书籍是那样一种精灵,它总会留给我们一些让我们为之感动,为之触动的东西,它在不知不觉中输给我们正义和友善,它让我们在与他人的交往中始终揣着一份真诚和信任。不是吗,冰心老人为什么到晚年还保留着那份童真童稚呢?三毛在万水千山走遍之后依然还能交出真心呢?书籍对人的影响是不可磨灭的,即使你走遍天涯海角,即使你历尽沧桑变幻,它也一直都在你的灵魂深处。
哈佛大学有句校训:人无法选择自然的故乡,但你可以选择心灵的故乡,与书籍为伴,让心灵在一次次的洗礼中得到升华。很多年之后,你会发现,你心灵的故乡是那么亲切和实在,你的人生是那么美好和纯洁。
晨,多么美妙的一个字眼!
先是那晨曦。微微泛出鱼肚白的空中,渐渐透出些红火,淡淡的鹅黄之后,接着便有了点粉红色的光泽,有浓有淡,随着那云层的厚薄变化,反射着不同的光线。不一会儿,或粉、或桔、或黄或白,间隙中也有些淡蓝,如此绚烂,如此多彩,如此迷人。
再等一会儿,那朝阳终于苏醒了,伸个懒腰,从被子里透出一撮发丝,便给远山镶上一道金边。接着,朝阳一点一点挪了出来,透出火红的额头与两只眼,凝视着整个大地。金光照亮了半边天,那草叶,那花瓣,总有几个光点,似是天使撒下的一粒粒明珠,在空中缓缓飘浮着,播撒着希望。这便是晨的另一大主角,甘露。这是观音大士净瓶中的神露吧!
太阳仍在继续上升。此时已几乎不见红光,只有耀眼的金黄映亮天空,以及远处未尽的一丝黑夜之气,一点点残余的湖蓝,在太阳的千万支金箭中渐渐隐去了,等待着下一个黑夜,回来俯瞰寂静的大地。
朝阳已从远山头上透出了大半个脸,仍照耀着露水。嫩绿色的树叶、草尖也被蒙上了一层亮色,仿佛镀了金一般,美丽动人。朝阳终于又伸了个懒腰,从地平线上跳了出来。
晨风,带着一点点凉爽,迎面扑来。我被这风一吹,便猛地醒了过来,活力充沛。倘若天朗气清,举目四望,忙碌的一天又开始了,便有一种全身心投入,再创造的美好冲动;倘若有一点晨露,另有一番风味——就像仙境中腾云驾雾一般,让我们感受大自然的幽静与神秘。
露渐渐地升腾了,它们飞向了太阳的国度,又回到了天使的怀抱之中,鼓励着我们:快啊,赶紧从现在开始努力,像我们一样奔向自己的天堂吧!
太阳也脱离了山的怀抱,抖擞精神,把自己的热献给我们,驱散黑暗,让每个人看清眼前的路。
晨,多么美妙的字眼啊!
它代表着青春与活力,它高唱着赞歌迎接每一个日子。晨,开启了日;日,累起了年。年复一年,人类充满生气的不息劳动,不就是晨之精神的体现嘛!
有部希腊电影,名叫《狗牙》,是个寓言式的电影。
故事里有一家五口,父母和三个孩子,父亲控制整个家庭,他为全家人的生活定下铁律,家人必须生活在远离城市的宅院里,不得外出,而他是唯一一个可以自由出入的人,最重要的是,他发明了一套语言,把这套语言灌输给孩子,塑造他们对社会的认知,例如把橘子叫做苹果,把大海解释为沙发。但随着孩子逐渐长大,以及外来者的入侵,他们的封闭世界逐渐被打破。
现实中有类似的故事。一个男人,因为在社会上受挫,就把自己的两个孩子关在家里,由自己教育。终于有一天,孩子被解救出来重返社会,重新进入学校,他们被一个生活细节惊醒了,同样吃苹果,同学是把苹果切成片来吃的,而他们的父亲告诉他们,苹果只能啃着吃。
我们也是这样被塑造出来的,被社会,被家庭,被封闭和半封闭的环境,被父母有限的认知塑造的。这种封闭生活,还有被强化的趋势。以前的社会,家庭是半开放的,父母的权威还是有可能会被打破的,孩子有更多机会了解别人的生活。父母要打孩子,隔壁邻居就看不过眼了,他会说,啊,不能打小孩,要跟小孩好好说话,然后小孩就会知道,哦,打孩子是不对的。但随着家庭越来越原子化,越来越封闭,了解别人生活的机会,越来越少了。你已经没有机会知道,别人家的父母是不是打孩子了。
如何为自己画好像?如何知道自己是什么样的人,是被哪些因素塑造的,这些因素里,哪些是正常的,哪些是不正常的,哪些是需要纠偏的,哪些是需要舍弃的,都要从现在开始。
去了解别人,去观察别人,去看社会新闻,去看看别人生活的每一个细节。把别人当镜子,不要对别人和自己的不同,哪怕是吃苹果的方式,脱毛衣的方式,说话的方式,甚至习惯性的动作,身上的气味,不下任何结论,不急于肯定或者否定。而是去理解它们的来龙去脉,去理解他们为什么成为他们,而自己如何成为自己。让自己知道父母的更多样貌,家庭的更多样式,苹果的更多吃法。
有了这些坐标,有了镜子,有了对照,你才可以为自己画像。自己为什么会这样吃苹果,自己对世界有哪些认识,这些认识的根源是什么。
而最终,你才能成为你想描绘的那个自己。
成熟在《现代汉语词典》中的解释是“植物的果实等完全长成,泛指生物体发育到完备状态”。而在哲学家尼采眼中“真正的成熟,应当是独特个性的形成,真正自我的实现,精神上的结果和丰收”。前者泛指一种生理状态,后者特指人心智上的成熟,和为人处世的一种态度。
七堇年曾经说过:“生活以刻薄和荒芜相欺”。生活其实就是一个不断完善自己的过程。而这个过程充斥着泥淖与罹难。而我们则像被诸神惩罚的西西弗斯。终日重复着单调枯燥的劳作以至于在生活的泥淖中迷失了自己,终究也完不成成熟的蜕变了。
而对于“鸟儿在枪声中折羽,花儿在清晨就香消玉殒”的生活,我们真的要放弃成长,永远幼稚下去吗?
不!当然不!正如罗素所说“参差多姿乃幸福本源”或许生活的泥淖黑暗且未知,但依然充满着希望,执着的探寻一定能找到希望。
普雅花,静候九十年,只为一朝绽放。朝菌不知晦朔,蟪蛄不知春秋。对于普雅花成熟是一种对于美丽的漫长等待。而对于朝菌、蟪蛄,成熟不过是一种介于生与死之间的一种生理状态。我们没法判断哪一个的生命更有意义,而可以肯定的是前者的生命更加痛苦但也更有希望。
海明威说过:“生活总是让我们遍体鳞伤,但到最后那些受伤的地方一定会变成我们最强壮的地方。”生活到处充满着痛苦的泥淖,这就需要我们以一种成熟的姿态来跨越。而这种成熟便是尼采眼中的“真正的成熟”,也是一种像马丁路德金说的“无论做什么,都要保持前进的方向”的永远向前的态度。
所以,无论命运多么晦暗,无论人生有多少次颠簸,苦难的渡口总会有帮你度过苦难的渡船,而这渡船便是以坚持为桨,以信念为舵,以成熟之姿飞跃苦难的海洋。
成熟之姿,便是前往,无论前路天寒地冻,路遥马亡。成熟之姿,便是阳光,穿越苦难温暖的照在人的心上。就如黑塞所言“人一生唯一的使命就是找到自己,然后在心底坚守其一生。”而坚守的信念,便是以成熟之姿。
凡心所向,素履所往。生如逆旅,不如以成熟之姿,努力飞翔。
依稀想来,已有几年未踏上这一条洒满月光的小路了。小路是爸爸亲手用鹅卵石铺成,在月下泛着朦胧柔和的光。路的那头,连着那河边的小屋,连着我的爸爸。爸爸呵,你是否依然执着地坐在岸边,哀怨地吹着笛子,等着儿子的归来?
爸爸爱好吹笛。小的时候,爸爸的笛声载满了我童年的乐趣,像那条丝带一样的小河,牵引着我的童心在爸爸爱的港湾里晃悠。爸爸非常疼我这个惟一的儿子,老喜欢用粗糙的双手捏我的脸蛋,不顾我疼得哭起来,还兀自傻呵呵地笑。每天日暮,爸爸带我到河边的草地上放牛。爸爸常常放开牛绳让牛自己吃草,自己便从背后的草篓里摸出笛子,鼓起腮,吹出世间最美妙的音乐。我就靠在爸爸腿上,看着天边的夕阳将爸爸的头发染上点点金色。我爱爸爸,爸爸的笛声最美。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开始讨厌起爸爸,讨厌他满嘴烟味,讨厌他的黄牙;讨厌他背个草篓到学校找我,还从窗外傻傻地盯着我看,我还讨厌他没有本事,只知侍弄几亩薄地,连我的学费也没能赚回。我和爸爸逐渐隔膜了。在被我吼了几次后,爸爸不再打着赤脚去学校看我,不再唠叨着让我好好学习。他保持沉默,而打破沉默的惟一方式就是吹笛,如怨如慕,而在我看来,这又成了不务正业的标志。
我到外地上学去了。离去的前一天晚上,我走上那条熟悉的小路,感觉到一丝眷恋与不舍。路像是月光在地上划过的痕,也划过我的心。几年时间里,我未回过一次家。妈妈在电话里告诉我,我走后,爸爸整日像掉了魂似的,茶饭不思,只知去河边吹笛子。最终,我应妈妈的请求回到了家。到家里已是夜晚,月刚升起,当我怀着无尽的思绪在小路上行走时,遇到了等我的爸爸。我忽地一下子哭出来,紧紧抱住了爸爸。我请求爸爸给我吹笛,爸爸答应了。哽咽的笛声又在耳畔响起,响在洒满月光的小路上,勾起我的回忆。我感觉到爸爸眷眷的爱子之情,感到愧对爸爸的笛声,爸爸爱我,爱着自己的儿子。他为我吹了十八年的笛子,而我此刻才发现它和我的心竟产生如此强烈的共鸣。
路非常美,非常美,是月划过的痕。月是路的魂,爸爸的笛声是我的心魂!
老李是市社会科学研究所的副所长。他有两大爱好;一是品茶,二逗宝贝孙女玩。
说起品茶,老李是行家,怎么辨茶、闻茶、敬茶,怎么区别各种不同类的茶,什么信阳毛尖啦,清香茉莉啦,牡丹绣球啦,他能跟你说得一套一套的。
说起孙女,老李有两个,大的叫大兰,小的叫小兰。虽然两个女孩一样乖巧可爱衣着打扮完全相同,但老李私下里更喜欢小兰,不仅仅因为大兰不是他的亲生孙女,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小兰嘴更甜,手脚更勤快。每天老李回家,小兰总是为爷爷捧上一杯浓香可口的茶,而大兰不是正在看书,就是躲在房里。“到底是亲生的孩子疼爹妈呀!”老李想。
一天下午,老李紧皱眉头一边思索着工作中的难题,一边往家里走去。刚一进门,就是小兰捧着冒着热气的茶迎上来,脆生生地喊:“爷爷,请喝茶!”然后一边把茶杯捧到爷爷手中,一边把他扶到沙发边。老李打心眼里高兴。工作中的烦恼一下子烟消云散了。他一边抚摸着小兰的头,一边问:“大兰呢?”
“她呀,看书呢。”小兰不以为然地朝里屋呶呶嘴。
老李不再说什么,细细地品起茶来。
第二天上午,老李突然回到家中取资料,一进门就见小兰正在看电视,见爷爷回来了,小兰习惯性地端起茶几上的杯子,甜甜地喊着:“爷爷,您喝……”这才发现杯子里什么也没有。她忙倒上茶叶去拎茶壶,只见她晃晃悠悠的举起硕大的茶壶,那壶嘴就像个左顾右盼的蛇头,突然“呼”地一下吐出一股热水,直扑杯底,杯里少得可怜的几片茶叶全被扑出来了。小兰忙放下茶壶,捡茶叶,捡好茶叶却又打翻了壶盖。老李诧异地看着这一切。大兰一声不吭地从里屋出来了,她默默地洗好杯子,熟练地倒入茶叶,又仔细地倒好了水,然后轻轻吹了吹,把杯子递给小兰,看了爷爷一眼,又默默地转身进屋了。小兰高举着杯子,欢天喜地地喊着:“爷爷,爷爷,您喝茶!”
老李一下子明白了。原来每天为自己泡茶的,不是自己视为掌上明珠的亲孙女小兰,而是一直被自己冷淡了的大兰。而自己却……老李木然地接过杯子,却再也品不出先前的味来。他突然找到了那个这几天一直困扰着自己的社会学难题的答案:“感情亲疏不能代替对事物的正确认知”,释然地放下茶杯,匆匆向所里赶去。
在天空还未放亮的时候,一个人牵着马,走在人烟稀少的小路上。这个人正在想的和当时的时间完全不一样。周围是一片寂静,而他的心中却如盛夏一般炎热,心中是那样的激动与兴奋,那样的期待与焦急。在与路人的交谈之中,他得知了自己前进的方向,而那终点,便是他朝思暮想的地方—他的故乡,他的家。
他就是东晋时期的隐士,被后世成为靖节先生的陶渊明。
陶渊明因为“不愿为五斗米折腰”,毅然辞官返回家乡。“既自以心为形役,奚惆怅而独悲?”这是陶渊明的心声。是啊,陶渊明就是陶渊明,他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他有自己的思想,决不会去做自己认为不正确的事。“实迷途其未远,觉今是而昨非。”陶渊明醒悟了,自己既然改变不了什么,那么,干脆弃官回乡好了。他为了自己的心而摆脱了包袱,这样做他觉得心中无比快乐,这就足够了。
陶渊明牵着马,回到了让自己时时刻刻思念着的故乡。他站在村口,望着自家的房子,这时,他再也抑制不住心中那无比兴奋的感觉了,向着自己的家大步的狂奔。他的孩子早已在门口等候多时了。陶渊明回到家中,看到自己最喜爱的菊花仍在绽放,屋内,妻子为自己斟满了酒,他欣慰的开怀畅饮。
“倚南窗以寄傲,审容膝之易安。”陶渊明他深知,住在自己的小屋里反而更容易安适,他深知,田园才是能带给他快乐的地方,他深知,隐居在此才是他最终的归宿。“农人告余以春及,将有事于西畴。”这便是释然的陶渊明。他宁可当一个普普通通、碌碌无为的在天地间耕耘的农民,也不愿做一个违背自己的良心,为了自己一口饭就向人屈膝的奴才。
这便是陶渊明的气节。
“木欣欣以向荣,泉涓涓而始流。善万物之得时,感吾生之行休。”显然,纵然是有着超脱生死的旷世乐观,陶渊明也是有着他自己的无奈的,当初他做官,一是为了糊口,二是为了可以替百姓做些好事,而残酷的现实却让他大失所望。陶渊明在黑暗中清醒了,他回到了属于自己的地方—田园,做了一名隐士,一名让后世称赞的,有着不为五斗米折腰的气节的陶渊明。
探即探索,究即思考、明白,探究即去探索、明白事物。孔子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因此,课内外学习中的探究,都是必须的。
在课内学习中,探究是一种思考。师者,传道、授业、解惑者也。老师在课堂上教给我们知识,解疑答问,这就够了吗?不,不够,我们还需要对其内容进行思考、分析、论证,要有发问的精神。对比中外教育的模式,我们不难得出一个结论:中国是由上到下的传递式,即老师教,学生接;而外国呢,例如美英,则是平等地面对面交流,你的看法是那样,而我的看法是这样。这样,就给学生提供了一个独立思考的平台。没有他人强加的观点,是纯粹的自己的观点。有这么一个对比,一名学生因喜爱小鸟,将其带入课堂,破坏了课堂纪律,老师发现后,转而对学生讲起了鸟类知识,并鼓励了这名学生,最后这名学生成为了生物学家。同样是将动物带进课堂,另一名学生却被老师当众责罚,沦落为一名“不良学生”。前者,对老师的话进行探究,探究成了生物学家,后者,轻信了老师的判断,一事无成。可见,探究之于人,如鱼之于水,不可或缺。
在课外学习中,探究是一种实践。走出课堂,走出考场,探索自然的奥秘。远离终日伏案的酸痛,远离纸上谈兵的苦恼,在实践探究中,明白事物的真理。鲁迅曾说:“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是伟大的。”既然吃过螃蟹,也许吃过蜘蛛,通过实践,他探究出螃蟹能吃而蜘蛛不能吃的结论。神农遍尝百草,为人们留下良药,在无意中发明了茶,这也是探究。而我们学生,要想认识自然必须得亲历自然。要知道:苹果是长在树上,花生是埋在土里,而芝麻是长在秆上。通过实践,我们既可以欣赏大自然的美丽,又可以增长知识,何乐而不为呢?
通过课内外学习的探究,才能塑造成人。哲学上讲,实践出真知。哲学上还说,哲学源于对实践的追问和对认识的思考。探究是塑造人们思考能力的炼金石,是培养人们实践能力的试验田。只有真正能够学以致用的人才算是成人,只有真正能够独立思考的人才算是成人。
重视探究,努力探索,让学习在探究中升华。
文学贵在思想的碰撞,金代元好问提出了自己不一样的看法:“心画心声总失真,文章宁复见为人。”大家一直认为的在人格与文章之间的等号却在这里发生了微妙的变化。文章会成为人心的面具,阳春白雪与下里巴人,或许大家需要用一双聪慧的眼,一颗睿智的心去感知。
文章是抒发人性的渠道,而有时这条道路会被外面原因阻隔,让大家看虚假,文章本身也沦为了工具。郭沫若以一首《天上的街市》成为中国现代诗史上一位举足轻重的诗人,当革命的烈火蔓延整个中国大地时,他的诗便成为了配合革命形势的产物,毫无立场的歌颂与批判,是成为“御用文人”的悲哀。或许在郭老的骨子里是崇尚自由的浪漫主义,但他的心被拷上政治的枷锁时,所有艺术的美感就消失殆尽了。过去歌颂出《女神》如此清新好看诗篇的人,湮没在革命的浪潮中,大家只能扼腕叹息了。
但不管有哪些不一样的看法,有一样是不可以不承认的:文显其品动人心。由于他们能将我们的真当作汤底,用生活的阅历作为菜料,以真情实感为辅料,烹饪出一锅让人回味的佳肴。
走在这条小路上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夜晚独自回家,漫步在门前的小路,这条路布满了我的足迹,唯独今夜是那么幽静、安详。微风中的行道树摆动着优美的身躯,如风姿卓越的少女起舞于天台,伴着路灯的照耀,风影移动,射在地上的光斑,犹如忽明忽灭的萤火。
五彩的霓虹中,轻柔的微风下,我享受着独自漫步的美好。
我并不孤独,因为虫鸣伴随着我。迷人的深夜,草丛的音乐家开始了一天的工作,它们疯狂地演奏、歌唱,沉浸在这自然的乐谱中,他们似乎看到了跳动的音符,和着细微却铿锵有力的歌声,如痴如醉。
我的灵魂早已不在我的驱壳内,抑或与虫儿歌舞,抑或拥抱天上的繁星。
记忆,记忆是一种美妙的感受。这微风,这行道树,这虫鸣,萦绕在身边,让人难以忘怀,黑暗里,跟着闪烁不定的灯光,随着梦幻般的感受,我似乎回到了从前。
十年前,我家就在小城的边缘。而这条小路的南边表白是一片麦田,麦田中零星的夹杂着几棵枣树,虽然其貌不扬,但挺起遒劲的枝干,扬起高傲的头颅向着天空咆哮。
儿时的小路,充满了快乐的记忆。这里我曾经练习过骑自行车,平坦的小路上,受着微风的轻拂,四周的麦香占据了整个的世界。有时会看到蓝天中飞过的喜鹊,会停靠在树枝上休憩。即使是寂寥的秋天,小路上依旧不乏生机,我的心也依旧豁朗。
有人说这里会建一座大型超市。
我这才如梦初醒。不粗,打开地图,曾经偏僻的小路竟变成小城的中心。麦田也早已消失多年,枣树还是向外伸展着枝干,却早已失去了往日的活力,我只看到仅留的枯枝摇摇欲坠,一触即落。
或许,十年后,我在从这条小路上经过时,却很难再次找到儿时的感觉。那时候各式各样的广告灯会不会侵占行道树下闪烁不定的光斑?商店里的音响会不会代替草地里的虫鸣?城市的灯红酒绿会不会取代自然的安逸?
清晨,第一辆车呼啸而过,接着就开始了人们的嘈杂。汽车骄傲的喷着气,鸣着笛,不一会儿路上车水马龙。一个美妙的梦境就这样破碎。
用一片绿色,换来川流不息的车辆,用寂静换来喧闹,小路会开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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